窦常(746~825),字中行,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郡望扶风(今陕西兴平东南)。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贞元十四年,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后历泉州府从事,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元和中,佐薛苹、李众湖南幕,为团练判官、副使。入朝为侍御史、水部员外郎。八年出为朗州刺史,转夔、江、抚三州刺史,后除国子祭酒致仕。诗入《窦氏联珠集》,《全唐诗》存诗26首。与其兄弟牟、群、庠和巩并称“五窦”。
髓脑供祠寺,膏脂倒井闾。岸隤犹略彴,塔秃只夫须。
窈窕钗先燕,夷犹带不鱼。醉归天欲雪,好个探梅图。
早被时流白眼横,绝交又到孔方兄。无才挟瑟长安第,有梦游仙太上京。
卖卜祗应师季主,著书何必效虞卿?谩言耽酒须微禄,谁许官田种秫粳。
机事都捐忆大庭,茅檐相对眼俱青。期君别后文章健,往吊沅湘屈子醒。
积雨初乾理菜畦,味含膏土胜酥肥。野夫不厌根频嚼,惭愧村童日摘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