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常(746~825),字中行,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郡望扶风(今陕西兴平东南)。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贞元十四年,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后历泉州府从事,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元和中,佐薛苹、李众湖南幕,为团练判官、副使。入朝为侍御史、水部员外郎。八年出为朗州刺史,转夔、江、抚三州刺史,后除国子祭酒致仕。诗入《窦氏联珠集》,《全唐诗》存诗26首。与其兄弟牟、群、庠和巩并称“五窦”。
十日焚云七泽焦,六千里楚未开窑。使君恰与秋同到,一箑风吹万愠消。
几日不出门,花开已如许。锦绣薄流霞,胭脂透疏雨。
煖生蝴蝶梦,风淡鸳鸯浦。底事远游人,鸥边荡柔橹。
田园兵后草莱中,未要忘机论海翁。茅屋四邻罗鸟雀,芜词一纸托鳞鸿。
蚕桑鸡黍家家事,燕麦凫葵处处风。何日相期归旧隐,水边林下着参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