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安民,生卒年待考。宋代官吏。字惠叔,广西桂林人。宋绍兴十五年(1145)进士,曾任象州判官,执法严明,决狱明恕。后分教廉、藤二州,提倡德教,文风大振。早年曾从沈晦、胡寅游,受知于张浚。能文善诗,博学多能,与其弟安行、安时并称"三石"。后知吉阳军,未赴而卒。著有《惠叔文集》。
使君尽酒不醉,郡阁先秋自寒。乾坤乍容车马,湖海渐入衣冠。
水汇终趋海,葵倾必向阳。欲行疑或使,将下盍先翔。
听尔玄嘲白,从渠本校黄。生平志濠濮,老去客沅湘。
晴空紫气拥华簪,庾岭梅花送去骖。满目疮痍堪太息,应怜民力竭东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