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紫团山三十六景 碧罗峰

风曳山妃带,云穿木客衣。青松容袅袅,红叶半飞飞。

月为幽人罢,春从旧处归。明朝碧峰外,试与绊斜晖。

(1078—1118)江州德安人,字辅道。王韶子。好学,工词章。登进士第。累官校书郎。好延道流谈炼丹修仙事。为徽宗所召,约某日即内殿致天神,为林灵素所陷,术不验,下大理狱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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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王牧群鹅,浊世肯下游。
积水近天阙,有时戏沉浮。
老禅天人师,领略倾九州。
初开选佛场,坐断诸峰头。
当时江东西,海纳吞众流。
岁晚徙山麓,华堂跨龙楼。
至今韦公碑,照耀苍崖幽。
陈迹记往昔,登临纵冥搜。
重来岁月疾,俯仰五十秋。
抚事一太息,何从问马牛。
惟余拱把木,百尺环道周。
成坏各有时,干戈今少休。
空怀三宿恋,为汝半日留。
钟声远送客,雾雨昏林丘。
关中四子教犹存,见说新经待尔翻。为法应过七祖寺,
忘名不到五侯门。闲寻鄠杜看修竹,独上风凉望古原。
高逸诗情无别怨,春游从遣落花繁。

我闻昔人言,苛政猛如虎。又诵《魏风》篇,硕鼠况贪取。

嗟哉牧民人,煌煌绾圭组。乃以父母称,而为众所苦。

驺虞有仁心,麟趾中规矩。蔼然太和气,千载如可睹。

君子慎所择,休与毒兽伍。

杏圃仙游远,桃源往事亏。
名高孝妇传,词掞外孙碑。
孟鼎方知贵,莱衣不复嬉。
生男有如此,天道岂无知。

共和新国耀寰球,名冠中华四百州。才学征诛还揖让,亦为尧舜亦商周。

临岐终日自裴回,干我茅斋半亩苔。山上乱云随手变,
浙东飞雨过江来。一元和气归中正,百怪苍渊起蛰雷。
千里稻花应秀色,酒樽风月醉亭台。

寂寞佳山水,楼台薜荔间。野桥分竹路,高树绕溪湾。

径曲留琴语,杯宽破客颜。夕阳钟磬外,犹有暮云閒。

月沈湘浦冷,花谢汉宫秋。

赫赫温风扇,炎炎夏日徂。火威驰迥野,畏景烁遥途。
势矫翔阳翰,功分造化炉。禁城千品烛,黄道一轮孤。
落照频空簟,馀晖卷夕梧。如何倦游子,中路独踟蹰。

荒山野水绕柴门,镂槛文欃不复存。减却二分明月色,司勋重到也销魂。

条脱空嗟萼绿华,俗尘难久驻仙车。数声画角单于塞,一曲山香阿母家。

堕砌尚疑妆后粉,点衣犹认唾时花。别来埋没春风面,几度虚窗叹月斜。

须臾满寺泉声合,百尺飞檐挂玉绳。座客醉来云雨散,一行高鸟万山秋。

绮罗香里春长在,丝管声中水暗流。何事不归巫峡去,故来人世断人肠。

身居晓嶂红霞外,书读秋窗紫竹间。瀑布水高清汉冷,莓苔桥滑碧烟虚。

日月在天常照耀,了无尘垢污清光。

彤云压檐霜如水,断槛空阶百虫死。朔风吹蝶何处来,犹向东篱觅寒蕊。

香须金翅半消磨,欲飞无力可奈何。小鬟戏扑置奁内,脂茧为茵粉作窠。

记得春时红紫绽,日绕秦楼过汉殿。东风几日媚芳丛,不信韶华去如电。

滕王下笔费踌躇,瘦形朝来难再摹。南华梦断隔烟水,庭空月暗秋魂孤。

蝶兮蝶兮暂栖止,尚有梅花堪徙倚。明年放尔曲栏中,春露团香生凤子。

春风吹柳花,春水泛芦芽。桑阴卧黄犊,老树啼乌鸦。

清溪一湾路,大小五十家。处处挂渔网,湖水作生涯。

少妇过桥去,携筐卖鱼虾。老翁卧树底,醉倒日西斜。

爱兹湖上景,风水清且嘉。我欲移家住,湖中放钓槎。

渔樵共我话,至乐何如耶!

一夜春膏涨碧溪,水滨沙际润无泥。
幽人绿野临江曲,太守红旗转竹西。

水部风流忆昔闻,还山春事许谁分。平原岭下遗芳佩,十卦斋头剩夕曛。

曾是虞山高品第,却教德水让清芬。一编今日耽吟赏,想像当时孤岳云。

晓雨细愔愔,春寒昼屡阴。征衣饶海色,诗句换蛮音。

生事依藷蔗,人家恃竹林。归耕无计得,惭愧劝农心。

金马门深昼漏迟,石渠新草汉文辞。丝纶世掌新君在,竹帛名传为尔期。

匏叶鋋墙风起处,土花生砌雨晴时。革除旧恨成新乐,木榻清樽颇费诗。

斜日下高树,秋风生细尘。可怜衰草地,犹是建安人。

白屋更新主,青山结故邻。童童双桧在,风雨各千春。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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