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禾(1247~1312年),字位辛,一字去非,号勿轩,晚号退斋。元初著名理学家、教育家。建阳崇泰里(今莒口乡)人,世居云谷鳌峰之阳熊墩。幼年颖慧,有志于濂、洛、关、闽之学。访朱熹门人辅广,拜其为师,游浙江,受业于刘敬堂,得朱熹晚年同黄干论学之要旨。登南宋咸淳十年(1274年)进士,受任汀州(今属福建)司户参军,颇有政绩。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四十年间利禄身,平生疏拙任天真。惭无治迹留青社,喜奉恩华觐紫宸。
去国早逢关右雪,下车还入剑南春。为怜锦里风光好,不倦从来作主人。
将进酒,乘大白。皇帝百千万年,垂衣御极。轻刑税,陈礼乐。
父不哭子,战斗长息。原田膴膴,于何不穫。童行至老,欣欣曷颇。
挹青阳,蒸太和。露为浆,斗?之,一再举,霜颜酡。
青天流眸,忽为庆云。嗟彼曲蘖胡以云。
读书贵知道,处公必忘私。苟焉惟身图,君子恒贱之。
居然廊庙尊,荣禄复如斯。岂不念瓦合,媕婀将奚为。
夙承切磋益,日夕事箴规。植已苟无愧,去住亦随时。
不分陶弘景,松风只自听。异乡同改火,法侣怅晨星。
贺沼蒲稍绿,吼山石孔青。良朋君岂恋,同调有原鸰。
我问昔生我,系胎果何神。上颅下负趾,五脏交错陈。
胎经已不足,乳湩复不匀。黔䨓不我职,粉饰强为人。
自宜多灾害,无以保命真。元气日啙败,客邪作艰屯。
彼何瓠而肥,言貌勇若震。此何黴而瘠,肢骨弱不伸。
嗟夫赋命间,岂不汝由因。我诚不汝慊,赢啬胡不均。
五精被我恼,诉我苍苍旻。恍然欲我答,天道汝当遵。
粤自汝有生,躔次逆星辰。矧从汝生后,戕贼逯汝身。
心兮本中居,与汝相主宾。汝何不祗敬,狂役类风轮。
坎离渐违行,龙虎起战嗔。一元竟不守,散入万微尘。
惟脾制水谷,四体氶华津。肴胾噤汝口,酒浆绝沾唇。
司禄不上计,畀汝藜藿贫。饥肠常九回,苦吻添荆榛。
何天不汝锡,服用无箱囷。抑汝弗事天,寝食失鼎茵。
天本不病汝,汝实使病臻。汝仍不耐病,虚躁复善颦。
内亏但外养,众药聚毒芬。金石草木虫,乱投剧斧?。
五精恒不宁,乖沴积相熏。寒增热或壮,顷刻异冰薪。
当知汝五脏,独不与汝亲。何庸汝反诘,斗我似越秦。
吁哉一脏损,五脏遽不醇。齿牙渐彫䘌,肤肉还削皴。
汝徒职汝职,躯壳有君臣。天曾尽赋汝,造化匪不仁。
我闻五精言,凿凿总有伦。曰人本之天,辟若泥在钧。
一时巧相值,万物混无垠。圣愚且同裸,毛介与角鳞。
我惟有心肝,是号横目民。心肝既属我,荣卫盍絪缊。
遍历燥湿滑,备尝酸咸辛。虐汝重役汝,汝得我缁磷。
蚯蚓尚无脏,静夜解唱呻。蝴蝶亦复然,翾飞媚阳春。
彼宁心肝具,物性各有循。镠纳或土化,死生仅昏晨。
自今我即安,无往不宠珍。忍令百岁后,销变为烟燐。
曲肱便莞箪,就口取膮臐。五精速归脏,大宅集灵氛。
张毅喜奔走,热中果如焚。单豹好容颜,饥虎特汝邻。
二者乃天道,我将何所云。作诗示同党,聊以博笑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