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岱云东浮日西晻,下有畸人事铅椠。忽来青鸟衔尺书,月入轩棂灯吐燄。
别子三年断音问,敝裘白发空冉冉。引领常睎函谷关,停骖尚忆终南广。
濒行把酒送余去,重来何日当分陕。腐儒衰老岂所望,感此深情刻琬琰。
担簦百舍不自量,可能再上三峰险。君家贤甥与令嗣,舞雩归咏同曾点。
尚论千秋品并堪,以吾一日年犹忝。期君且复慰离愁,勿向流光悲荏苒。
俞生英妙年,读书南城下。暇日从儿嬉,骑竹当骢马。
弱冠入虞庠,良金贵陶冶。聱牙稽训诰,葩正习风雅。
譬彼珊瑚器,宗庙安可舍。今春贡京师,如生才亦寡。
雍雍成均地,济济文学者。纵横三千字,寸晷擅挥洒。
龙门锦先夺,雁塔名须写。有使即寄书,停云念乡社。
摛辞继班马,射策希董贾。
涂抹新辞帖括酸,亲民吏未是粗官。一方初植甘棠荫,卅载曾安苜蓿盘。
南宋旧闻诗料在,西湖胜地画图看。伫听循绩传都下,莫怯清风两袖寒。
嫩晴庭院,见馀霞散绮,明河清浅。茶沸瓶笙香浥浥,划地凉风似剪。
灯晕孤青、烟摇瘦碧,夜色屏纱淡。井梧坠叶,飞来满纸愁怨。
忽听钿钏声声,隔墙吹度,离思天涯远。闲煞碧阑干外月,逗影潜窥银蒜。
病不禁秋,愁多怯梦,心较痴云懒。无聊吟罢,罗衫泪点犹泫。
虞山笺杜诗,毕生萃心力。以视訔鹤辈,较然分黑白。
稼堂与义门,纠缪纷指摘。芟薙其榛芜,十犹八九得。
独解勃律章,乃援奘师说。衣毛讥鸟言,比类强区别。
书生守兔园,繁徵疑奥僻。龙门谤史心,狡狯故难测。
我因读此笺,重感世变亟。通市逾百年,蕃舶来如织。
邹衍所常谈,甘英未尽历。条支西海头,环峙皆勍敌。
连鸡斗爪觜,未易雌雄决。马主虽中微,宝乡益繁殖。
盛衰初无常,谁能外夷狄。震旦号昭明,文物迥非昔。
仁义苟不存,政恐难立国。即叙徵夏书,大言得无怍。
牧翁岂及料,澜翻恣笔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