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暝色初临。正金荷灼灼,凤胫沈沈。烧残终有泪,剪断岂无心。
馋脂注得十分深。光翻金粟,影动琼林。春檠上,看带笑、花开似锦。
瘦沈。踌躇甚。曾记华堂,半灭情难禁。金钥传时,玉堂㸐处,对对红酥翠沁。
莲灯缓导上元游,兰膏浓挽平康饮。如今绛蜡,照人长是孤寝。
天时人事底推迁,一别俄经二十年。华屋几空玄鸟计,沧江重对白鸥眠。
前程扰扰三义路,往事滔滔百道川。共语平生夜来雨,故人高榻未虚悬。
城郭烟花裹屋庐,萧然谁识范莱芜。借居种竹怜君达,筑室移山笑我愚。
坐久眼看乌几竹,醉来头向墨池濡。壮心纵复都销尽,未害狂歌击唾壶。
尝拟骚人作问天,贤愚谁后复谁前。尘冠一拂岂徒尔,霜简千年要凛然。
自许已知吾计拙,并驱那敢子争先。南风雁足诗来好,归思遥生秋草边。
逾岭身更轻,疾下忽如坠。俯指莲师龛,窈然落深翠。
以竹为之天,日色不到地。僧房如蜂房,遍向深岩缀。
修笕鸣斋厨,净香发经笥。未离簪组身,焉谢烹炮味。
普救遍众生,儒佛原同意。
白云一掬阳山隅,涓涓滴下青泥珠。大瓢挹彼来注此,活火可试风前炉。
泉下架屋山人居,林木窈窕罗萧疏。泉甘味冽漱齿颊,能令燥吻生津腴。
真如灌顶饫醍醐,又似九酝仙家酤。人间点滴不到口,而此日饮无时无。
顾我年来病未苏,那得到此尝须臾。一杯欲乞治相如,消渴已捐烦疴除。
山中煮泉良非迂,惜哉身不游姑胥。东吴佳处梦与俱,展卷为写《云泉图》。
云泉之泉谁有诸,有客自是山泽臞。濯肠洗胃神清虚,得非饮者其仙欤。
卡家尚书令,督军拒清溪。背痈正新愈,苦战力不支。
二子亦阵亡,其母哭抚尸。父忠子尽孝,死也甘如饴。
导非社稷臣,正色曾箴规。嗣皇尚未立,岂臣辞疾时。
又请免导官,亏法而从私。事虽寝不行,举朝严惮之。
诸子宏风流,鄙吝非壶谁。宁如含瓦石,放达非所期。
悖礼伤教化,倾覆实在兹。乃信死难臣,平日谏诤姿。
忠孝萃一门,可以悟脩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