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平二年五月丁亥,赵郡苏轼之妻王氏卒于京师。六月甲午,殡于京城之西。其明年六月壬午,葬于眉之东北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先君、先夫人墓之西北八步。轼铭其墓曰:
君讳弗,眉之青神人,乡贡进士方之女。生十有六年而归于轼,有子迈。君之未嫁,事父母;既嫁,事吾先君先夫人,皆以谨肃闻。其始,未尝自言其知书也。见轼读书,则终日不去,亦不知其能通也。其后,轼有所忘,君辄能记之。问其他书,则皆略知之,由是始知其敏而静也。
从轼官于凤翔。轼有所为于外,君未尝不问知其详。曰:“子去亲远,不可以不慎。”日以先君之所以戒轼者相语也。轼与客言于外,君立屏间听之,退必反覆其言,曰:“某人也,言辄持两端,惟子意之所向,子何用与是人言。”有来求与轼亲厚甚者,君曰:“恐不能久,其与人锐,其去人必速。”已而果然。将死之岁,其言多可听,类有识者。其死也,盖年二十有七而已。始死,先君命轼曰:“妇从汝于艰难,不可忘也。他日,汝必葬诸其姑之侧。”未期年而先君没,轼谨以遗令葬之,铭曰:
君得从先夫人于九泉,余不能。呜呼哀哉!余永无所依怙。君虽没,其有与为妇何伤乎。呜呼哀哉!
山城阳动日初长,快对飞鸿锦字香。玄酒载赓康节咏,梅花新赋广平章。
堪知吸露冰为骨,想见凌霜铁作肠。最是陇头无限思,一枝分得满庭芳。
碧睛紫髯,叹底事、强权至此。最可痛、开门揖盗,罪不容死。
案件未销荆轲恨,捐身誓蹈鲁连志。顾河山、黯黯暮阳红,无生气。
争不得,赂秦计。忍不住,和戎耻。想背城一战,身殉而已。
遗珠完璧归何日,血雨腥风葬无地。好头颅、掷向蛟龙窟,等閒事。
偶把遗编读。觉凄清、风生满纸,哀音裂竹。貌比左芬年更少,况又才逾徐淑。
肯久恋、红尘千斛。试问埋香何处好,料青山、也有修来福。
泉路下,鬼应哭。
朝朝暮暮相追逐。怎而今、云消雨散,形孤影独。后会自然来世有,谁道他生未卜。
可邀我、同登仙箓。昨夜分明惊入梦,羡容颜、依旧温如玉。
便携手,述心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