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蝶魂欲栩,莺哢犹含。尚是浅春候,未容红紫十分酣。
却喜君家,玉娥笑倚两三三。判携侧帽,径乘短屐,来过街南。
满院横斜,一池清浅,正压雕檐。尽消受、一生花癖,半世吟馋。
祇惜溪干,画桡斜阁面烟岚。花知欲别,暗弹粉泪,故泥征衫。
闻餐玉脯饮丹血,补脑还精身体轻。刀几即看哀一死,道人那忍说长生。
古人亦有言,千橘万户侯。思之亦烂熟,有志今甫酬。
金丸炫落日,清霜满林秋。户侯讵能拟?聊得供杖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