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葛倅还金陵

勾漏人传旧葛洪,夜深吹笛向江东。海楼会散金山寂,淮月清悬石垒空。

骢马昔时瞻御史,倅车今日见明公。别怀万里如潮急,相趁西州舶趠风。

元明间常州府江阴人,名作,以字行,一字次知。为文醇正典雅,动有依据。尝著书十二篇,号为《东家子》。元末避兵吴中,尽弃他物,独载书两簏。张士诚廪禄之,旋以母病谢去。明洪武六年聘修《大明日历》,授编修,乞改太平府教授。召为国子助教,累擢司业,归卒于家。有《沧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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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威凤不复鸣,华亭别鹤中夜惊。畏简书兮拘印绶,思临恸兮志莫就。

生刍一束酒一杯,故人故人歆此来。

翠石岧峣竞巧形,无双惟是碧云屏。坤舆秀气全融结,尤比三峰色更青。

长天漠漠水连空,云淡风微两两红。南北不知缘底事,一生半落往来中。

西候临周道,南溟望楚云。恩纶三殿出,瑞节五潢分。

瞻洛诗先诵,游梁赋早闻。神皋添藻思,仙苑挹兰芬。

池远凤皇影,江连鸿雁群。归程应计日,陌上草初薰。

十月山城雾雨收,江南春浅类清秋。窗前觅得新成句,木叶萧萧杂水流。

一面全应胜百书,那堪相望一书无。心寒世事从何说,疾有幽忧不可驱。

堕地岂容世破甑,流丸何日止瓯臾。畸零人外馀同病,呻楚于喁倘不孤。

鹊鹊复鹊鹊,春明飞向深树落。
树边人家怀抱恶,去年征夫从卫霍。
边头烽火接回中,羽书昼警清夜同。
一自将军度河曲,天山万里风云空。
边头战血赤河水,战士磨刀寒落指。
天子深坐甘泉宫,回头北顾常拊髀。
树头鹊噪如有知,朝来蟢子檐前垂。
夫君封侯应有期,凤奁鸾镜当窗移。

庭院无人处。绮情生、镇日悲秋,悄无一语。百感填膺芒角露,恨少霓裳歌舞。

漫记忆、前身儿女。泥雪三生重印证,谱新词、遑说推敲苦。

天有缺,石能补。

生平只为多情误。触牢愁、酩酊难浇,蓬莱易沮。哀乐小年难自遣,只听琵琶低诉。

何处是、满庭芳树。但愿仙风飘引去,到珠宫、重问云霞侣。

离别久,泪如雨。

即事既多美。
临眺殊复奇。
南瞻储胥观。
西望昆明池。
山中咸可悦。
赏逐四时移。
春光发陇首。
秋风生桂枝。

不愁大网漏吞舟,只恐量沙效唱筹。百计疗饥终末策,三祈得雨释千忧。

田间喜色农夫面,沟曲欢声泽水流。原隰均沾勤树艺,伫观丰稔遍西畴。

华发逢春春事繁,支离犹得傍长安。
忽传天上新榆火,转忆山中旧药阑。
家有薄田堪酿秫,世无知己莫弹冠。
灯前儿女遥相诧,采采芳芹不满盘。

青松夹道英州路,终日千岩万壑间。唯是看山心不足,又携兵妓看南山。

司空犹不作,那敢作司徒。幸有山翁号,如何不见呼。

中也毁齿不见父,父友平生心所识。相从夙夕上君堂,风雨城南路不隔。

短衣曳地学周旋,历历门庭记行迹。春风移酒到林亭,高阁灯红露气清。

负剑殷勤席末坐,相呼犹道乳儿名。永夕欢娱苦不足,高歌屡舞更相属。

卷帘凉月下庭柯,丝管惊心悲夜促。满堂脉脉醉更衣,我倦蒙头就怀宿。

一朝失怙可怜人,骨肉生分各自全。不教富贵致身早,忍使艰难累老亲。

亲交一饭动徵色,长揖出门心断绝。山泽天寒草实尽,冰霜岁晚葛衣裂。

十八年中万死身,今日生成转呜咽。世事消磨气渐平,风尘苦受俗人轻。

一剑防身报知己,十年落魄未成名。岂有千金重然诺,强将怀抱向人倾。

草树沈沈宿烟霁,奉手重过旧游地。一时宾从尽依然,回首疑逢梦中事。

欢游不见生我人,厚地高天永相弃。丈人爱才古所无,天下之士为楷模。

故人子弟今牢落,负米犹能读父书。

威凤方翔汉,寒鸦已宿林。
平生惟好士,无日不挥金。
驷牡频催加,琵琶遽绝音。
山名升白日,回首一沾襟。

王气金陵一旦休,督师慷慨殉扬州。春方进禦蟾苏药,夜宴徵歌燕子楼。

狐鼠成群嬉弱国,虎狼列镇拥强侯。九原示警荒陵哭,唤得痴人梦醒不?

堤柳风前影瘦,池荷雨后香残。高秋物色已阑珊。落日孤烟微暗。平野大家徐步,此身赢得长闲。路逢俗子笑相看。道我为欢冷淡。
诗史久不作,此游清兴长。
看山到湘水,随雁过衡阳。
醉裹关河在,吟余草木香。
九歌流落年,想为一沾裳。
扫苔人迹外,渐老喜深藏。
路僻间行远,春晴昼睡长。
馀花留暮蝶,幽草恋残阳。
尽日空林下,孤禅念石霜。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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