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全应胜百书,那堪相望一书无。心寒世事从何说,疾有幽忧不可驱。
堕地岂容世破甑,流丸何日止瓯臾。畸零人外馀同病,呻楚于喁倘不孤。
庭院无人处。绮情生、镇日悲秋,悄无一语。百感填膺芒角露,恨少霓裳歌舞。
漫记忆、前身儿女。泥雪三生重印证,谱新词、遑说推敲苦。
天有缺,石能补。
生平只为多情误。触牢愁、酩酊难浇,蓬莱易沮。哀乐小年难自遣,只听琵琶低诉。
何处是、满庭芳树。但愿仙风飘引去,到珠宫、重问云霞侣。
离别久,泪如雨。
中也毁齿不见父,父友平生心所识。相从夙夕上君堂,风雨城南路不隔。
短衣曳地学周旋,历历门庭记行迹。春风移酒到林亭,高阁灯红露气清。
负剑殷勤席末坐,相呼犹道乳儿名。永夕欢娱苦不足,高歌屡舞更相属。
卷帘凉月下庭柯,丝管惊心悲夜促。满堂脉脉醉更衣,我倦蒙头就怀宿。
一朝失怙可怜人,骨肉生分各自全。不教富贵致身早,忍使艰难累老亲。
亲交一饭动徵色,长揖出门心断绝。山泽天寒草实尽,冰霜岁晚葛衣裂。
十八年中万死身,今日生成转呜咽。世事消磨气渐平,风尘苦受俗人轻。
一剑防身报知己,十年落魄未成名。岂有千金重然诺,强将怀抱向人倾。
草树沈沈宿烟霁,奉手重过旧游地。一时宾从尽依然,回首疑逢梦中事。
欢游不见生我人,厚地高天永相弃。丈人爱才古所无,天下之士为楷模。
故人子弟今牢落,负米犹能读父书。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