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方之,排行十一,濮州濮阳(今河南濮阳)人。宪宗元和五年(810)任侍御史,与元稹为友。又任主客员外郎、郎中。文宗大和七年(833),自同州刺史为江西观察使。开成元年(836)入为秘书监。次年贬为蔡州别驾,改流端州。开成间与刘禹锡、白居易有诗歌唱酬。生平见《新唐书》本传。《全唐诗》存诗1首。另《白氏长庆集》引其诗3句,《全唐诗续拾》据之收入。
执素不盈尺,抚桐何事弦。夜气还太初,杳无尘虑牵。
清商入林杪,抱膝忘吾年。人生感荣辱,而自损其天。
闻兹檐外声,乌乎使之然。
不相菲薄不相师,公道持论我最知;
一代正宗才力薄,望溪文集阮亭诗。
狼山出高迥,风急过如箭。凄凄挟沙砾,点点尘吹面。
我马却复前,努力与风战。寒日淡如月,湿雨满郊甸。
皮裘半为冰,稍觉身体颤。前村有人家,酒熟亦堪荐。
关河老涉历,霜雪饱谙练。文夫政如此,何必怀破砚?
正月山阴道,夫君剡上舟。好峰开雪霁,春水匝城流。
拭目瞻云鹄,忘机惜海鸥。多情今夜月,何处照清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