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言史(约公元742年至813年间),唐代诗人。藏书家,赵州邯郸人。约公元742年至813年间,约自唐玄宗天宝元年至宪宗元和八年间在世。少尚气节,不举进士。与李贺同时,工诗,美丽恢赡,自贺外世莫能比。亦与孟郊友善。初客镇襄,尝造节度使王武俊。武俊好词艺,特加敬异卒后,葬于襄阳。孟郊作歌哭之。言史著有歌诗六卷,《新唐书艺文志》传于世。曾旅游金陵、潇湘、岭南等地。王武俊任成德军节度使时,颇好文学,为之请官,诏授枣强县令,世称“刘枣强”,但未就任。
玉磬金钟天半鸣,梦中惊我起来听。万松花上三更雨,政事堂中有此声。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佳音南报驿程赊,千里归期正及瓜。喷案早占钗玉坠,就床亲正锦绷斜。
西京旧德于公第,江左清风络秀家。若遣皇华能再返,此郎应已解呼茶。
寂寞梁尘翠柳萦,隔花曾听下帘声。绸缪去补谁家屋,飘泊今怜故主情。
泥堕处,旧闻筝。春风秋月总堪惊。谢堂只是寻常见,未信巢林误此生。
天道幽且远,明明谁敢欺。勿言不吾察,日鉴恒在兹。
所以古君子,敬畏日孳孳。出门如有见,影响真相随。
吾人贵居易,左绳右更规。淫荒苟失度,恐为天所遗。
公旦无逸篇,卫侯抑戒诗。愿言书诸绅,终身为我师。
淮南善画竹,其世宗虎头。前身萧恊律,后身文湖州。
浓墨逼景献,健毫从澹游。清如李息齐,劲若柯丹丘。
子昂固莫及,仲敏或可侔。素得金错法,向背分刚柔。
兴来秪一扫,挥处踰双钩。两叶已笼夏,风枝仍报秋。
遂令爱竹者,不必穿林幽。尝闻维摩像,神光烛遐陬。
何如君子容,苍颜照清流。胸中有渭川,湛水同悠悠。
载歌瞻菉咏,吾其企前脩。
一月不出愁东风,金卮翠杓无人同。鬓丝禅榻成独卧,水边孤负夭桃红。
今晨一笑上蓝举,出郭前导双凫翁。清明寒食次第逼,春声吹入饧箫中。
画船尾尾移堤外,中有吴儿歌小海。侬亦心如木石枯,不用倾城贻杂佩。
锦瑟年华剧可怜,掉头吹落沈郎钱。花前且为留旬日,莫待花残忆花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