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门有馀乐

衡门有馀乐,初日照屋梁。晨起冠我帻,亦复理我裳。

虽无车马喧,草木日夜长。朝食园中葵,暮撷涧底芳。

所愿不在饱,颔䫲亦何伤。

(1304—1352)蒙古伯牙吾台氏,居台州,初名达普化,文宗赐以今名,字兼善。英宗至治元年进士。授集贤修撰。顺帝至正元年,累除绍兴路总管,革吏弊,令民自实田以均赋役。召入史馆,与修辽、宋、金三史。升礼部尚书。十一年,为浙东道宣慰使都元帅,驻温州。与孛罗帖木儿协力镇压方国珍。而孛罗被俘。方国珍降后复起。次年,迁台州路达鲁花赤,攻方国珍,败死。谥忠介。工篆隶,尝考正《复古编》讹字,于经史多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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鹊报寒枝,鱼传尺素。晴香暗与风微度。故人还寄陇头梅,凭谁为作梅花赋。
柳外朱桥,竹边深坞。何时却向君家去。便须倩月与徘徊,无人留得花常住。

苦暑欲露顶,不谨见客恧。轻巾思缉騣,求工适良俶。

沈虑揆之久,载难逊未熟。岂以庶帽儗,角屋系有幅。

重谓高士饬,方作手三沐。引缕针肖梭,转指往来续。

一转一成缔,玲珑万目属。匀匀布烟华,眇眇绚雾縠。

工云费心思,微酒不能赎。积功月尚半,使我百鸱覆。

著之若无巾,了了顶颅秃。尘漏风飔入,凉得敬亦足。

珍收戒童奴,常畏爪沈触。未效郭漫垫,敢就陶亵漉。

傍诧长仙标,孤坐映修竹。

靓梦亭亭在,含情渺渺何。千春伤不尽,犹惜一花多。

露重空馀泪,月明愁化烟。不知紫苔意,何事称年年。

周家十圆鼓,散落陈仓野。
犹有夏驾石,盘盘驾之下。
秦鞭血山骨,吴猎焦野火。
夏鼓建不拔,石鸣知者寡。
父老惧谶言,山空石长哑。

海上楼船奏暮笳,伤心桑梓在天涯。江山锦绣开新国,文武衣冠少故家。

楚客共知锦郢苦,宋人未悔画淮差。同来避乱君先返,终老东篱莫怨嗟。

快雨不相期,平湖忽萧飒。
坐久日明檐,繁声静中灭。

孔林黄玉化飞埃,一派渊源有自来。具体好时心似谷,厉辞传处口如雷。

闻声尽是缁帷客,见色无非古市槐。却讶文公迷圣户,不知灵钥有人开。

且喜镇兵收楚蜀,十年战伐可胜情。谁家寡妇哀初散,万国秋笳咽未平。

秪见帝恩优赤县,稀闻官府念苍生。请看咫尺轮台诏,今日蠲除征又征。

露漏沈沈,洞房灯悄,鹊翻庭树。夜凉如水,人倚玉箫何处。澹纵横、疏星断河,点衣黄叶飞四五。向此时感旧,非关宋玉,悲秋情绪。
追念章台路。共缓辔芳尘,妒花惹絮。旧游梦寐,总付相思新句。想风流还在匆匆,暗惊鬓底霜几缕。凭危栏、立尽归鸿,脆角凝清曙。

犹是长安道,重逢泪满襟。所嗟人事改,非为客愁深。

握手无多语,相期独此心。诗名传辇下,不用碎瑶琴。

秋深风渐紧,虫生应和,唧唧透窗纱。异乡佳节至,何处登高,隔水尽蒹葭。

登楼凝望,只一片、疏柳啼鸦。想此日,茱萸遍插,分不到天涯。

堪嗟。卷帘人瘦,瑞脑香斜。念旧时篱下。辜负了、黄昏时候,谁对黄花。

如今且尽尊前酒,怕秋光、又落谁家。秋有信,奈何水隔天遮。

宇宙忽空阔,饮马万里流。平生负两眼,及此行流州。

天清健鹘运,木脱饥鹰投。长风吹海雨,濯我紫绮裘。

相逢半游侠,把酒髯如虬。慷慨说《史记》,历历山川秋。

向来衣带水,目短何无舟。

深林拥苍翠,绝巘顷陂陀。
便欲褰裳去,乘风逸兴多。

萧娘吕姥秽青史,闺中乃有奇女子。手持军帖替爷征,黑水黄河去何驶。

风萧萧兮班马鸣,沙场谁识夫人城。数千里外爷娘泪,十二年中鼓角声。

功成露布飞驰草,女儿画上淩烟姣。明驼千里赋归来,生女反较生男好。

即今试向塞垣行,尚想当时出塞声。不知女将今何在,惟有狼烟万缕生。

食叶青虫化蛱蝶,落花依草恣蹂蹀。昨宵犹抱枯枝眠,朝忽翩翩斗蜂捷。

象王行,师子住,赤脚崑崙眉卓竖。
寒山拾得笑呵呵,指点门前老松树。

睹此荒郊象,先生亦怆然。当年乾净地,此日奈何天。

勋业垂江上,沧桑又变迁。谁为后死者,泪洒墓门烟。

密林新雨歇,叠壑泻潺湲。书声午未罢,深坐觉□寒。

我本不羁士,少年知远游。
结交尽豪俊,英风邈难俦。
浩然志四海,垄断非所求。
群雄乱天纪,誓将除国仇。
驱马向京邑,道路阻且修。
旷望空叹息,失计成淹留。
时哉苟未会,白璧宁暗投。
耻同五鼎食,笑视千金裘。
袁丝尚游侠,枚皋事俳优。
知己竟不遇,行藏谁与谋。
白日如逝水,冉冉春复秋。
人生久羁旅,岂不怀故丘。
芳时倏徂谢,悲绪寒飕飕。
容华易憔悴,安能常黑头。
放歌吴门市,洗耳长江流。
虽然不得意,常为苍生忧。
心随去雁远,目送孤云愁。
夫子东海裔,济代多良筹。
既无陈仲举,虽贤罕见收。
何如共脱屣,速驾赴沧洲。

  菱溪之石有六,其四为人取去,而一差小而尤奇,亦藏民家。其最大者,偃然僵卧于溪侧,以其难徒,故得独存。每岁寒霜落,水涸而石出,溪旁人见其可怪,往往祀以为神。

  菱溪,按图与经皆不载。唐会昌中,刺史李渍为《荇溪记》,云水出永阳岭,西经皇道山下。以地求之,今无所谓荇溪者。询于滁州人,曰此溪是也。杨行密有淮南,淮人讳其嫌名,以荇为菱;理或然也。

  溪旁若有遗址,云故将刘金之宅,石即刘氏之物也。金,伪吴时贵将,与行密俱起合淝,号三十六英雄,金其一也。金本武夫悍卒,而乃能知爱赏奇异,为儿女子之好,岂非遭逢乱世,功成志得,骄于富贵之佚欲而然邪?想其葭池台榭、奇木异草与此石称,亦一时之盛哉!今刘氏之后散为编民,尚有居溪旁者。

  予感夫人物之废兴,惜其可爱而弃也,乃以三牛曳置幽谷;又索其小者,得于白塔民朱氏,遂立于亭之南北。亭负城而近,以为滁人岁时嬉游之好。

  夫物之奇者,弃没于幽远则可惜,置之耳目则爱者不免取之而去。嗟夫!刘金者虽不足道,然亦可谓雄勇之士,其平生志意,岂不伟哉。及其后世,荒堙零落,至于子孙泯没而无闻,况欲长有此石乎?用此可为富贵者之戒。而好奇之士闻此石者,可以一赏而足,何必取而去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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