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双凤普福宫东楼赠吴道传时周境存隐君同席二首 其二

楼殿岧峣上赤霞,水纹蟠凤卧灵槎。石棋盘静香烟直,帘下双头百合花。

(1319—1388)元明间常州府江阴人,字原吉。元至正中,作《河清颂》,台臣荐之,称疾辞。避乱于淞之青龙江,再迁上海乌泥泾,筑草堂以居,自号最闲园丁。辞张士诚征辟,而为之划策,使降元以拒朱氏。明洪武十五年以文学录用,有司敦迫上道,坚卧不起。自称席帽山人。诗多怀古伤今,于张氏之亡,颇多感慨。有《梧溪诗集》七卷,记载元、明之际人才国事,多史家所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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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辞鶗鴂妒年芳,但惜流尘暗烛房。
昨夜西池凉露满,桂花吹断月中香。
江路与天连,风帆何淼然。遥林浪出没,孤舫鸟联翩。
常爱千钧重,深思万事捐。报恩非徇禄,还逐贾人船。
帝尧平百姓,高祖宅三秦。子弟分河岳,衣冠动缙绅。
盛名恒不陨,历代几相因。街巷涂山曲,门闾洛水滨。
五龙金作友,一子玉为人。宝剑丰城气,明珠魏国珍。
风标自落落,文质且彬彬。共许刁元亮,同推周伯仁。
石城俯天阙,钟阜对江津。骥足方遐骋,狼心独未驯。
鼓鼙鸣九域,风火集重闉。城势馀三板,兵威乏四邻。
居然混玉石,直置保松筠。耿介酬天子,危言数贼臣。
钟仪琴未奏,苏武节犹新。受禄宁辞死,扬名不顾身。
精诚动天地,忠义感明神。怪鸟俄垂翼,修蛇竟暴鳞。
来朝拜休命,述职下梁岷。善政驰金马,嘉声绕玉轮。
三荆忽有赠,四海更相亲。宫徵谐鸣石,光辉掩烛银。
山川遥满目,零露坐沾巾。友爱光天下,恩波浃后尘。
懦夫仰高节,下里继阳春。
松松丽日约馀寒,春向梅边柳上添。
蜂蝶自知新得意,展须忙翅入层帘。
前时偶见花如梦,红紫纷披竞浅深。
今日重来如梦觉,静无余馥可追寻。

三最初承予告恩,一双青翰出都门。关繻旧弃人多识,桥柱前题墨未昏。

南国归云聊送目,河梁新月暂消魂。玉山丹府重来日,好拾风谣奏帝阍。

咄咄汪生,少年行乐,三好兼全。只饮酒离骚,便称名士,吹箫弄玉,定作神仙。

椽烛隃麋,远山丽竖,小宋风流剧可怜。谁消受,疑梦游蓬岛,醉享钧天。

画图到处流传。得饱看红妆也有缘。但酒癖书淫,恐妨万事,歌残舞散,难驻千年。

仆病停沽,吾衰畏解,文籍先生高枕眠。君休矣,是有虽可喜,无亦欣然。

文人情性武人装,闹带花衫大羽囊。鬻宅典田重出塞,臂鹰牵犬复还乡。

身穿通邑千人看,马度秋原百鸟藏。莫向前途久留滞,吴姬酿酒待君尝。

荒凉棋社隔秋春,世事年来著著新。眼底相逢论成败,谁知当局苦心人。

联辔而西三十程,风餐雨宿费经营。间关阅旧途经熟,老大逢新历日惊。

我正与时相枘凿,君方随诏赴弓旌。独班赐第明年事,回首云深谷口耕。

崔郎胸次奇突兀,兴来从人索纸笔。斯须千峰万峰出,底用一石画五日。

上饶道人列仙癯,示我新作云巢图。涂岚抹雾思更逸,古色满眼苍寒俱。

重溪叠谷各异状,坏木崩石森相向。翠微最上云所栖,道人又在云之上。

数椽丹室荫白茅,团团云间如一巢。拂衣拂著宿鹤背,挂剑挂落长松梢。

空濛杳霭迷处所,岂复漂摇畏风雨。既非鸟窠老衲子,无乃中林古巢父。

填窗拥户昼不开,神光隐见金银台。云之君兮凤为马,往往玉箫吹月来。

道人几年游上国,卖药壶中人不识。洞玄宫观一黍珠,灵秀似与仙都敌。

故巢未破归便得,归到玉山多美石。我诗毋刻刻此图,留照千秋山水碧。

花情最与逸相宜,十月霜风挟雨披。时序惊心频北顾,老夫即事向东篱。

落英细数看云久,尊酒同倾对客迟。处处年年拚著汝,东西南北任吾之。

日日醉红楼,归来五更头。问著诸般讳,揪ㄎ不害羞。敲头,敢设个牙疼咒。
  揪揪,揪得来不待揪。
  庭院正无聊,单枕拥鲛绡。细雨和愁种,孤灯带梦烧。难熬,促织儿窗前叫。
  焦焦,焦得来不待焦。
  花影下重檐,沉烟袅绣帘。人去青鸾杳,春娇酒病厌。眉尖。常锁伤春怨。
タタ,タ得来不待タ。
  一笑自生娇,春风兰麝飘。夜月红牙按,青螺双凤高。妖娆,那里有惹多俏。
嚣嚣,嚣得来不待嚣。

长途冰雪岁峥嵘,客里那堪送客行。万里归心应接淅,一尊别酒且班荆。

春生汶水庭闱近,人去雕阴幕府轻。欲仗征鸿寄消息,地寒不肯过边城。

白云不生华盖峰,青天净倚碧芙蓉。上船不计日多少,到寺更行山几重。

木客试人骑出虎,渊灵求法脱为龙。莫贪石室跏趺稳,遍长松门薜荔封。

疏杨几树情丝短,凉波空搅凄碧。袖薄牵罗,髻低颓影,魂小欲迷秋蝶。

目迎眉接。记双桨人娇,一奁云活。警梦西风,鸳鸯愁重易头白。

银河清浅路阴叹,星期误也,空妒灵匹。十斛珠抛,四愁诗赋,盼断玉钗消息。

良缘未歇,有再世韦家,好寻坤牒。替诉恒娥,蟾蜍清泪滴。

从来美玉价连城,结佩乘风十二京。
携上峥嵘今有约,好留彩笔调清平。

谁向招提游,松风半榻收。灯燃千古暗,法转一轮秋。

云影窗前白,月光枕畔幽。轮回知孰是,蕉鹿梦悠悠。

古路随岗起,秋帆转浦斜。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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