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今夕复何夕,相看又此亭。金樽堕明月,银汉倒繁星。
吾已甘多病,君今幸不醒。胡笳中夜起,凄恻若为听。
孙生携尺牍,踵门求予诗。衷肠未及诉,涕泣先交颐。
世人皆有母,繄我独无之。母年四十九,弃我竟如遗。
西风吹北堂,摵摵动帘帷。颜容不复睹,抱此终天悲。
我闻孙君言,抚卷神若痴。情长辞苦短,墨汁空淋漓。
愿告世之人,养母宜及时。毋令生怨悔,痛苦将告谁。
帝锡二祖,长世多祜。于穆睿考,龚圣承矩。玄极驰驭,乾纽坠绪。
辟我皇维,缔我宋宇。刷定四海,肇构神京。复礼辑乐,散马堕城。
泽牣九有,化浮八瀛。庆云承掖,甘露飞甍。肃肃清庙,徽徽閟宫。
舞蹈象德,笙磬陈风。黍稷非盛,明德惟崇。神其歆止,降福无穷。
去秋今夕舣归船,雨湿湓江叹隔年。幸此一轮开霁魄,却嗟千里共秋天。
更为来岁悠悠约,安得清光夜夜圆。孤馆悄然谁晤语,满庭寒露湿苍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