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刻,地大震。余适客稷下,方与表兄李笃之对烛饮。忽闻有声如雷,自东南来,向西北去。众骇异,不解其故。俄而几案摆簸,酒杯倾覆;屋梁椽柱,错折有声。相顾失色。久之,方知地震,各疾趋出。见楼阁房舍,仆而复起;墙倾屋塌之声,与儿啼女号,喧如鼎沸。
人眩晕不能立,坐地上,随地转侧。河水倾泼丈余,鸡鸣犬吠满城中。逾一时许,始稍定。视街上,则男女裸聚,竞相告语,并忘其未衣也。后闻某处井倾仄,不可汲;某家楼台南北易向;栖霞山裂;沂水陷穴,广数亩。此真非常之奇变也。
由衷丑贪,孰之廉兮,餐冰茹糵。乃畴苦汝节,威武不屈,以身殉国。
此戾此贼,彼毅彼力。曰:伊逮之逮之膺矣,巳哉天乎命乎。
䛆予攺之,吾曷惩矣。栗滴沥望,首阳之清泉兮,二人者从之,汨乎终予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