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洞房思不禁,蜂子作花心。灰暖残香炷,发冷青虫簪。
夜遥灯焰短,睡熟小屏深。好作鸳鸯梦,南城罢捣砧。
与君同话神山事,鼍愤龙愁又一年。夜半闻鹃仙梦醒,明珠成泪玉成烟。
豪家此日醉金樽,驴背愁诗睡正昏。野雉一声惊梦散,苍烟起处是前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