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台 其一 汉茂陵

宛马吟愁,粤鸡啼恨,流虹休问猗兰。丹鼎龙归,一丘空指苍烟。

蒲轮正好贤良聚,奈褰裳、海上仙山。甚蓬莱,误了阿房,重误甘泉。

神君帐里知何语,但返魂香烬,枉赋哀蝉。五柞鹃声,负他桃熟千年。

谁论朱鸟窗中事,剩初明、泪洒通天。最难禁,玉椀凄凉,宛在人间。

周之琦(公元1782年~1862年),字稚圭,河南祥符(今河南开封)人。清嘉庆十三年(公元一八0八年)进士,改庶吉士。散馆,授编修。累官广西巡抚,疏言筑堤赈灾等事,凡数十上。道光二十六年,因病乞休。病逝于家中。周之琦工词,浑融深厚,瓣香北宋,有《金梁梦月词》二卷,《怀梦词》二卷,《鸿雪词》二卷,《退庵词》一卷,总名《心日斋词》,传于世。辑有《心日斋十六家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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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善无近名,窃名者得声不如心,诚哉是言也。
使君圣朝瑞,乾符初刺婺。德变人性灵,笔变人风土。
烟霞与虫鸟,和气将美雨。千里与万里,各各来相附。
信哉有良吏,玄谶应百数。古人古人自古人,
今日又见民歌六七袴.不幸大寇崩腾来,孤城势孤固难锢。
攀辕既不及,旌旆冲风露。大驾已西幸,飘零何处去。
婺人空悲哀,对生祠泣沾莓苔。忽闻暂寄河之北,
兵强四面无尘埃。唯祝銮舆早归来,用此咎繇仲虺才。
使四野雾廓,八纮镜开。皇天无亲,长与善邻,宜哉宜哉。
仙籍人间不久留,片时已过十经秋。鸳鸯帐下香犹暖,
鹦鹉笼中语未休。朝露缀花如脸恨,晚风欹柳似眉愁。
彩云一去无消息,潘岳多情欲白头。
一枝月桂和烟秀,万树江桃带雨红。
且醉尊前休怅望,古来悲乐与今同。
不尽人间万古愁,却评萱草解忘忧。
开花若总关憔悴,谁信浮生更白头。
东山朝日翠屏开,北阙晴空彩仗来。
喜遇天文七曜动,少微今夜近三台。

十年一麦禾,此岁亦难得。寄语吾州人,不饮良大惑。

经时无死市,吏责亦可塞。先生饮弟子,佐守同一国。

举杯日相属,有句安得默。

市人常是醉昏昏,买尽青铜酒已浑。
健倒投床都不同,日高犹未启重门。

对客读短书,慷慨不能止。拔剑出门去,报雠燕市里。

閒芳明倦眼。殢馀寒林亭,冶春过半。笑靥临池,有露桃依旧,避人妆面。

伫立妍香,花信与、东风俱换。野水鳞鳞,不上金杯,茗怀深浅。

随地登楼能惯。便冷节相携,暗愁轻遣。报答风光,要水漘烟次,小诗寻遍。

软脚行芳,明月事、筇枝先懒。坐久夕阳逾好,归轮漫转。

一岁佳期一夕过,羽旗云盖涉微波。
明朝若寄相思泪,玉枕金茎得最多。

暖入金沟细浪添,津桥杨柳绿纤纤。卖花声动天街远,几处春风揭绣帘。

满泛觥船酒。尽占断、沉沉街鼓,当筵红豆。东阁观梅诗兴好,更擅才华八斗。

恰逢着、小春时候。回首兰亭风日美,念书从、宛委山中授。

钱一个。今何有。

霜摧宣武门前柳。看多少、邹枚词客,徵车辐辏。咸向纱橱听玉笛,急管哀弦徐奏。

只当日、庐陵堪偶。白练裙拖鹅换字,爱使君、醉染霜毫透。

谁不羡,会稽守。

云散鹤飞何所止,殿台散木长横枝。閒寻旧日经行处,荒草犹眠半截碑。

平分秋气散晴空,坐待银盘上海东。美酒清歌诚外物,满怀佳致与人同。

迂辛与臞元,得句犹有味。颓垣敛暝色,深竹贮秋气。

五月五日楚江晴,菖蒲叶绿江水清。
楚人乘舟荡双桨,鸣金椎鼓鱼龙惊。
屈原死去不复作,魂兮千古何萧索。
年年空向江中招,薄暮归来风浪恶。
君不见去年今日海子头,花帆锦缆黄龙舟。
中流不戒成仓卒,万岁君王却悔游。

鲁直今已矣,平生作小诗。

小洞玉淙淙,琳琅石几重。
花枝自流出,芒郤觅无踪。
怪气时冲壁,泉声或乱钟。
人言风雨日,咫尺有蛟龙。
岸草江花对夕阳,满船新月夜鸣榔。
秋清菡萏红千柄,风静琉璃碧一方。

轻飙屏氛翳,天际无纤瑕。曙河颓坤维,残月明窗纱。

满野乱号鸡,隔林起栖鸦。寂寥对短炬,悽恻闻悲笳。

征骖命夙驾,玉勒黄金騧。翩翩渡胶河,悠悠徂琅琊。

崒嵂山万重,逶迤路三叉。惊湍激漰湃,深谷虚谽谺。

陉岘抗亭馆,隈隩藏人家。细流抱村曲,险径沿崖斜。

缘危试扪葛,涉深还问槎。徒旅惮路遥,疲马倦鞭挝。

行行虽云苦,往往得景嘉。山连远峰叠,溪断芳丛遮。

笙簧林间鸟,鼓吹池中蛙。空洞啸虎豹,陡涧潜龙蛇。

岫列若围屏,树密如排衙。仙宫绕层阿,閒敞静喧哗。

烟岚互明灭,竹木相交加。武陵远相似,山阴奚足誇。

平生惬幽旷,爱此停征车。休憩倚茂松,披拂搴馀葩。

道人意勤绻,留我饭胡麻。山盘荐细韭,涧水烹新茶。

青童抱绿绮,朱颜双髻丫。白雪翻素手,清响殊琵琶。

是时微雨收,夕照笼馀霞。缥缈川原迥,徘徊瞻望赊。

不其閒火牛,潍水空囊沙。斯人已沦谢,往事堪伤嗟。

昨日齐城中,百卉方萌芽。薰风忽南至,绿柳连青葭。

匪徒时物变,不觉鬓已华。行迈犹靡靡,飘泊天一涯。

安如东陵侯,学种青门瓜。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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