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 示同流

修行之士,莫要浮*。十方饮膳难消。试看锄田日午,汗滴禾苗。匙饭百鞭何啻,诳他人、休望天饶。还省悟,觉寒毛耸耸似水浇。若要不还口债,捱潇潇洒洒,寂寂寥寥。常处常清常静,莫犯天条。大慈大悲心起,助真功、夺取仙标。归蓬岛,享天厨,珍馔琼瑶。
凤翔扶风人,徙居登州宁海,字元宝,号丹阳子。初名从义,字宜甫。海陵王贞元间进士。世宗大定中遇重阳子王哲,从其学道术,与妻孙不二同时出家。后游莱阳,入游仙宫。相传妻孙氏与钰先后仙去。赐号丹阳顺化真人、抱一无为真人、抱一无为普化真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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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土秋虽半,东湖草未黄。聊乘风日好,来泛芰荷香。
兰棹无劳速,菱歌不厌长。忽怀京洛去,难与共清光。
忽忽南飞返,危弦共怨凄。暗霜移树宿,残夜绕枝啼。
咽绝声重叙,愔淫思乍迷。不妨还报喜,误使玉颜低。
幽石生芙蓉,百花惭美色。远笑越溪女,闻芳不可识。
尘起一月忧无禾,瓦鸣三日忧雨多。
书生重口轻肝肾,不如墙角蚯蚓方长哦。
少昊行秋龙洒道,风作万木皆商歌。
病夫强起开户立,万个银竹惊森罗。
人间伟观如此少,倚杖不觉泥及靴。
菊丛欹倒未足道,老境知奈梧桐何。
是事且置当务本,菜圃已添三万科。
登临自古骚人事。惨栗天涯意。金华峰顶做重阳。月地千寻风里、万枝香。相君携客相应记。几处容狂醉。双溪明月乱山青。飞梦时时犹在、最高亭。

羌狄方怀德,朝家正右文。边城轻举动,天子为忧勤。

公位三朝重,威名万里闻。聊烦镇西夏,尽得护诸军。

赐第仍开燕,传觞命极醺。陜民如望旱,一雨压尘氛。

融蜡融栀褪粉光。晕眉晕脸学蛾妆。惊回花底三更梦,别是风前一种香。

桃杏妒,艾兰防。几番孤负月昏黄。枝头要见青青子,且放银灯伴海棠。

志人厚积而迟发,春花不待秋风吹。龙驹一蹶岂足叹,鸑鷟重鸣应可期。

半亩琅玕出短墉,煖烟轻雾碧阴重。开门净扫苍苔坐,细叶萧萧引好风。

盛世臣无佞,明时草有神。不知虞陛上,却欲指何人。

窗明几净室空虚,尽道幽人一事无。
莫道幽人无一事,汲泉承露养菖蒲。

白云出山无定姿,白云还山无定期。乾坤清气不常用,海内复见汤休诗。

昨夜大江深几许,弹舌沙中作龙语。碧桃红杏满湖开,仿佛云间散花女。

上人正自曹溪归,星斗错落环璿玑。挥毫烂写怀素草,霹雳应手蛟龙飞。

我今已遂三生梦,石上因缘何足论。明当载汲洪崖泉,煮茶谈空共栖遁。

关东我朝兴王地,此中自多非凡人。今读理斋爱吟草,风雅忠义两彬彬。

忆我昔充西川使,将军将兵正如云。理斋随营司粮饷,敛放无差职克勤。

维时官是西充令,保迁崇庆牧州民。任事勇往不辞劳,正是当日疏中言。

岁月忽忽己逝矣,兹复见之于简端。理斋死时子尚少,事文那得至今传。

昔藉同年为作状,今有同乡为布宣。爱吟草与殉节录,刊刻分送数万千。

同乡门第更高峻,佐理京兆斯文官。督学后进日蒸蒸,尤眷旧好不忍湮。

洵哉关东非凡地,即此可知人多贤。

北风吹雪满皇州,携手同为落魄游。
霄汉路歧腾万里,江湖尘土积千忧。
世情共逐飞蓬转,人事都如激浪流。
只待清谈慰愁病,月明几度促归舟。

天道原来秉至公,受天明命列人中。抡才若不依天道,王法虽容天不容。

桐庐县前洲渚平,桐庐江上晚潮生。莫言独有山川秀,
过日仍闻官长清。麦陇虚凉当水店,鲈鱼鲜美称莼羹。
王孙客棹残春去,相送河桥羡此行。
长安公子意气豪,笑我憔悴居蓬蒿。
人生栖托一枝足,何用抟风九万高。
我今百事付流水,归卧北窗心独喜。
林表春禽自在啼,绝胜豢养金笼里。
谁能胸臆无尘垢,木雁未论才不才。
子陵事业亦何有,风月凄然一钓台。
得因失有,是在非边。
根源未断,枝派相连。
不言言,口何在,
转得身来人下载。一帆风过洞庭湖,
对面须已违背。
晴云冉冉薄斜晖,春静衡门半掩扉。
风入墙头丹杏晚,高枝频颭乱花飞。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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