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蝉声

密槐高柳覆华堂,满地薰风白昼长。却怪蝉声惊客思,不容蝶梦到吾乡。

清高最喜蝉朝露,断续何须怨夕阳。蚤晚凉飙天际起,万山秋色又苍苍。

于谦
  于谦(1398年5月13日-1457年2月16日),字廷益,号节庵,官至少保,世称于少保。汉族,明朝浙江杭州钱塘县人。因参与平定汉王朱高煦谋反有功,得到明宣宗器重,担任明朝山西河南巡抚。明英宗时期,因得罪王振下狱,后释放,起为兵部侍郎。土木堡之变后英宗被俘,郕王朱祁钰监国,擢兵部尚书。于谦力排南迁之议,决策守京师,与诸大臣请郕王即位。瓦剌兵逼京师,督战,击退之。论功加封少保,总督军务,终迫也先遣使议和,使英宗得归。天顺元年因“谋逆”罪被冤杀。谥曰忠肃。有《于忠肃集》。于谦与岳飞、张煌言并称“西湖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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娟娟霜月又侵门。对黄昏。怯黄昏。愁把梅花,独自泛清尊。酒又难禁花又恼,漏声远,一更更,总断魂。
断魂。断魂。不堪闻。被半温。香半温。睡也睡也,睡不稳、谁与温存。只有床前、红独伴啼痕。一夜无眠连晓角,人瘦也,比梅花,瘦几分。

不见前贤畏后生,一闻君语为心倾。何时却约高轩过,重听门人说老成。

膻秽初闻颍水清,东君更复过蒙城。应须鄂渚兵同入,贼垒聊烦尽刬平。

几度题诗寄入山,不知何处处书看。
莓苔石上秋吟远,星斗坛中夜拜寒。
鹤改新名呼未至,碑逢断刻打应难。
忆师每欲寻师去,芝术栽成自可餐。
冰枯雪老尚天台,使我诗肠日九回。
归去来兮须岁暮,岁云暮矣不归来。
盛府兼名邑,荣归指故林。
多年望乡泪,万里倚门心。
江馆春寒薄,山程晚翠深。
板与迎侍日,桃李正芳阴。
长记鸣琴子贱堂。朱颜绿发映垂杨。如今秋鬓数茎霜。
聚散交游如梦寐,升沉闲事莫思量。仲卿终不避桐乡。
古坟零落野花春,闻说中郎有后身。
今日爱才非昔日,莫抛心力作词人。

欲花先摘叶,叶少始花多。向夕沾人气,香如膏沐何。

忒分明,水西云北,卧游历历能道。高情已逐沧浪去,画省炉香犹袅。

歌复啸。趁万顷烟波,一叶扁舟棹。红尘扰扰。算身在鸾坡,心盟鸥渚,名宦几人到。

拿音袖,亲见前贤古貌。同乡同梦同调。书裙泼墨华亭笔,替写九峰三泖。

归去好。说老我江乡,鲈脍秋风饱。掉头一笑。看脱却朝衫,携将粉本,打幅遂初稿。

当年结习住僧家,对客分泉自品茶。欲识道人高洁处,纸窗残雪照梅花。

两纸新书楔日题,莫愁哦讽露琼犀。通怀不作杨彪瘦,与故那令束皙迷。

道上客休歌薤露,座中吾愧读雌霓。兰亭尚逊君超绝,为说彭殇未易齐。

好诗读罢倚团蒲,唧唧铜瓶沸地炉。天气稍寒吾不出,氍毹分坐与狸奴。

算人生南北□何如,彷佛过青春。似断蓬飞絮,平生怀抱,何处通津。欢逢故山佳友,终日絮陶薰。芥蒂净如此,咸与维新。男子十年勋业,漫无成一事,负却晨昏。使功名都了,转首是非尘。又滞此、蝇营狗苟,料山英、也笑趁墟人。谁相约,重寻故步,经理遗文。

舐痔曾闻获乘车,王卿妙艺复何如?祇应杜老波澜笔,绝似齐人治验书。

道散亦已久,世变如浮云。石壁有太古,为问空同君。

大君出震,有事郊禋。斋戒既肃,馨香毕陈。
乐和礼备,候暖风春。恭惟降福,实赖明神。

锦貂公子跃龙媒,不怕金吾夜漏催。阿刺声高檀板急,棕毛别殿宴春回。

水国芒种后,梅天风雨凉。露蚕开晚簇,江燕绕危樯。
山趾北来固,潮头西去长。年年此登眺,人事几销亡。

  臣某言: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后汉时流入中国,上古未尝有也。昔者黄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岁;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岁;颛顼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岁;帝喾在位七十年,年百五岁;帝尧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岁;帝舜及禹,年皆百岁。此时天下太平,百姓安乐寿考,然而中国未有佛也。其后殷汤亦年百岁,汤孙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书史不言其年寿所极,推其年数,盖亦俱不减百岁。周文王年九十七岁,武王年九十三岁,穆王在位百年。此时佛法亦未入中国,非因事佛而致然也。

  汉明帝时,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后乱亡相继,运祚不长。宋、齐、梁、陈、元魏已下,事佛渐谨,年代尤促,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后三度舍身施佛,宗庙之祭,不用牲牢,昼日一食,止于菜果,其后竟为侯景所逼,饿死台城,国亦寻灭。事佛求福,乃更得祸。由此观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禅,则议除之。当时群臣材识不远,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维睿圣文武皇帝陛下,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即位之初,即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士,又不许创立寺观。臣常以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之手,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

  今闻陛下令群僧迎佛骨于凤翔,御楼以观,舁入大内,又令诸寺递迎供养。臣虽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丰人乐,徇人之心,为京都士庶设诡异之观,戏玩之具耳。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难晓,苟见陛下如此,将谓真心事佛,皆云:“天子大圣,犹一心敬信;百姓何人,岂合更惜身命!”焚顶烧指,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惟恐后时,老少奔波,弃其业次。若不即加禁遏,更历诸寺,必有断臂脔身以为供养者。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

  夫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不令惑众也。况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秽之馀,岂宜令入宫禁?

  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古之诸侯,行吊于其国,尚令巫祝先以桃茢祓除不祥,然后进吊。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巫祝不先,桃茹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圣人之所作为,出于寻常万万也。岂不盛哉!岂不快哉!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无任感激恳悃之至,谨奉表以闻。臣某诚惶诚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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