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时行(1100—1163)宋代状元。字当可,号缙云,祖籍浙江诸暨(诸暨紫岩乡祝家坞人),出生地见下籍贯考略。宋徽宗宣和六年恩科状元,历官奉节尉、江原县丞、左朝奉议郎等,后因力主抗金被贬,于重庆结庐授课,坐废十七年后方重新起用,官至成都府路提刑,逝世于四川雅安。著有《缙云文集》43卷,《易伦》2卷。
老翁号乞喧,手携幼稚孙;问渠来何许,哽咽不能言。
久之拭泪诉,世居濒海村;义师与狂虏,抄掠每更番。
一掠无衣谷,再掠无鸡豚;甚至焚室宇,岂但毁篱藩。
时俘男女去,索赂赎惊魂;倍息贷富户,减价鬻田园。
幸得完骨肉,何暇计饔飧;彼此赋役重,名色并杂繁。
苦为两姑妇,莫肯念疲奔;朝方脱系圄,夕已呼在门。
株守供敲朴,残喘岂能存!举家远逃徙,秋蓬不恋根;
渡海事行乞,冀可活晨昏。我听老翁语,五内痛烦冤;
人乃禽兽等,弱肉而强吞。出师律不肃,牧民法不尊;
纵无恻隐心,因果亦宜论。年来生杀报,皎皎如朝暾;
胡为自作孽,空负天地恩!
神仙冰雪姿,方丈难企覢。清高绝尘上,亦藉波涛险。
世人空想像,年岁虚荏苒。秦皇与汉武,鬓雪不可染。
猖狂遗馀恨,略得笔舌贬。君看唐虞圣,闻君衽犹敛。
心心,拙妇穿穴针。智智,巫师骂土地。道道,矮子肩栲栳。
佛佛,乌鸦啖腐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