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时行(1100—1163)宋代状元。字当可,号缙云,祖籍浙江诸暨(诸暨紫岩乡祝家坞人),出生地见下籍贯考略。宋徽宗宣和六年恩科状元,历官奉节尉、江原县丞、左朝奉议郎等,后因力主抗金被贬,于重庆结庐授课,坐废十七年后方重新起用,官至成都府路提刑,逝世于四川雅安。著有《缙云文集》43卷,《易伦》2卷。
人生类秋虫,正宜以秋死。虫魂复为秋,岂意人有鬼。
盍作已死观,稍怜鬼趣美。为鬼当为雄,守雌非鬼理。
哀哉无国殇,谁可雪此耻?纷纷厉不如,薄彼天下士。
征南开府最能文,春雁归时一札闻。纵使郢中歌是雪,风流谁更似王君。
留犊归牛骇见闻,古今唯数一时君。设令买宠生贤嗣,未必邦人敢见分。
吾庐一甑大,暑气日焚燎。肉山渐欲摧,性命那可保。
华堂纳虚明,结屋上林杪。扳联此间来,乍喜脱袢扰。
断虹锦连卷,惊沤玉颠倒。晴沙四十里,一日坐可了。
将归复班荆,更迟江月皎。何当制芙蓉,唱棹入鱼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