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一〇三三年至一一一〇五年,字子骏,钱塘人。生于宋仁宗明道二年,卒于徽宗崇宁四年,年七十三岁。工诗文。皇祐五年(公元一0五三年)进士,除知袁州萍乡系。历福建转连判官,主客郎中。出为变路提刑。建中靖国初,(公元一一〇一年)除知明州丐宫祠,以左朝议大夫提举洞霄宫,卒。骧著有文集十八卷,赋二十卷,均《宋史艺文志》并传于世。
日月行上天,下照万物根。向之生荣背则死,故为万物生死门。
东西两交征,昼夜不暂停。胡为虢山石,留此皎月痕常存。
桂树散疏阴,有若图画成。永叔得之不能晓,作歌使我穷其原。
或疑月入此石中,分此二曜三处明。或云蟾兔好溪山,逃遁出月不可关。
浮波穴石恣所乐,嫦娥孤坐初不觉。玉杵夜无声,无物来捣药。
嫦娥惊推轮,下天自寻捉。绕地掀江蹋山岳,二物惊奔不复见。
留此玉轮之迹在青壁,风雨不可剥。此说亦诡异,予知未精确。
物有无情自相感,不间幽微与高邈。老蚌向月月降胎,海犀望星星入角。
彤霞烁石变灵砂,白虹贯岩生美璞。此乃西山石,久为月照著。
岁久光不灭,遂有团团月。寒辉笼笼出轻雾,坐对不复嗟残缺。
虾蟆纵汝恶觜吻,可能食此清光没。玉川子若在,见必喜不彻。
此虽隐石中,时有灵光发。土怪山鬼不敢近,照之僵仆肝脑裂。
有如君上明,下烛万类无遁形,光艳百世无亏盈。
采玉采玉须水碧,琢作步摇徒好色。
老夫饥寒龙为愁,蓝溪水气无清白。
夜雨冈头食蓁子,杜鹃口血老夫泪。
蓝溪之水厌生人,身死千年恨溪水。
斜山柏风雨如啸,泉脚挂绳青袅袅。
村寒白屋念娇婴,古台石磴悬肠草。
望衡对宇互欣然,曳屐相过只几砖。花下有柑须并剖,卷中无句不同妍。
身堆眼事襟怀共,社立狂名毁誉连。别后不知谁是客,一般凄绝度残年。
钟山黄公高绝俗,彩笔当年映天禄。徙海吹山十六秋,吊影吞声卧江曲。
栖迟南岳复西湖,万里青山一担书。岩松犯雪神愈王,野鹤冲云兴自孤。
今岁移家来泗上,马队谭经笑函丈。生徒落落讲堂空,满帘春草风吹帐。
予从往籍旧知名,但见文章未见人。踌躇怀刺久未决,迟迟乃敢登其门。
相逢一揖平生见,道气须眉时隐现。布衣箬笠古人风,光瞳瘦骨高僧面。
萧疏促膝片时间,苛礼余文已尽删。乃知古处存今日,往来交接能相安。
此后相招对杯酒,一蔬一豆盘何有。题诗日夜几挥毫,高谭古人时充口。
具言往事难重陈,不问人间汉与秦。志游四海遍五岳,妻孥束缚犹逡巡。
更思百年今半矣,天下曾无一知己。寸心摇落我何言,万事荒疏天不理。
眼前膝下未得男,依依弱女黄金看。前者乞灵向淮渎,回波晚棹辞龟山。
惊涛忽起飞神鱮,泼剌投船船客惧。苍苍有意不言迟,小引长歌聊自叙。
忧儿忧友复忧游,百感茫茫未暇愁。渡江僮仆尽辞去,只今沽酒无苍头。
子能知我为予构,不取才能取淳厚。我闻语语出性情,颜热眉开心已受。
贱子生平耻杂交,闭门风雨深蓬蒿。岂知相见如逢故,一我形魂慰寂寥。
笑门如斗读书处,绿烟高卷芭蕉树。相看斗酒愧提携,扪虱挑镫尽朝暮。
指画须开北牖窗,窗开柳浪入风凉。题曰烟环志所命,使我高卧游羲皇。
闲寻古塔登台话,烟光城阙如图画。感慨中来不自由,一见斜阳泪双下。
击水垂云心事违,榆枋笑受鸴鸠议。孤高平淡违时好,今人绝少古人稀。
我得先生交已足,但愧知君非鲍叔。徘徊海岳放身游,远近相从负行襆。
年来抗节与时违,家国飘零各未归。给事山亭开雀省,康王茅屋易龙衣。
辱金久已羞同炼,灵豆何从得度饥。吾道自应长守困,且栽薜荔坐渔矶。
臣某言: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后汉时流入中国,上古未尝有也。昔者黄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岁;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岁;颛顼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岁;帝喾在位七十年,年百五岁;帝尧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岁;帝舜及禹,年皆百岁。此时天下太平,百姓安乐寿考,然而中国未有佛也。其后殷汤亦年百岁,汤孙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书史不言其年寿所极,推其年数,盖亦俱不减百岁。周文王年九十七岁,武王年九十三岁,穆王在位百年。此时佛法亦未入中国,非因事佛而致然也。
汉明帝时,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后乱亡相继,运祚不长。宋、齐、梁、陈、元魏已下,事佛渐谨,年代尤促,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后三度舍身施佛,宗庙之祭,不用牲牢,昼日一食,止于菜果,其后竟为侯景所逼,饿死台城,国亦寻灭。事佛求福,乃更得祸。由此观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禅,则议除之。当时群臣材识不远,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维睿圣文武皇帝陛下,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即位之初,即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士,又不许创立寺观。臣常以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之手,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
今闻陛下令群僧迎佛骨于凤翔,御楼以观,舁入大内,又令诸寺递迎供养。臣虽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丰人乐,徇人之心,为京都士庶设诡异之观,戏玩之具耳。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难晓,苟见陛下如此,将谓真心事佛,皆云:“天子大圣,犹一心敬信;百姓何人,岂合更惜身命!”焚顶烧指,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惟恐后时,老少奔波,弃其业次。若不即加禁遏,更历诸寺,必有断臂脔身以为供养者。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
夫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不令惑众也。况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秽之馀,岂宜令入宫禁?
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古之诸侯,行吊于其国,尚令巫祝先以桃茢祓除不祥,然后进吊。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巫祝不先,桃茹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圣人之所作为,出于寻常万万也。岂不盛哉!岂不快哉!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无任感激恳悃之至,谨奉表以闻。臣某诚惶诚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