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一〇三三年至一一一〇五年,字子骏,钱塘人。生于宋仁宗明道二年,卒于徽宗崇宁四年,年七十三岁。工诗文。皇祐五年(公元一0五三年)进士,除知袁州萍乡系。历福建转连判官,主客郎中。出为变路提刑。建中靖国初,(公元一一〇一年)除知明州丐宫祠,以左朝议大夫提举洞霄宫,卒。骧著有文集十八卷,赋二十卷,均《宋史艺文志》并传于世。
闻道悔已迟,枉生非我欲。奇志负初心,介性那堪俗。
父没行无成,未能善式谷。自知逆天命,九祖陷鬼局。
抱此不测罪,虽生名更辱。愿辞人世缘,甘心受地狱。
天怜此生念,魂托应有属。怀哉五云仙,视同真骨肉。
我愿执其鞭,相随捧马足。委尸无挽客,有稿凭谁录。
错个好人身,死生同促促。
泰道将亨尚未回,侧身天地一孤荄。故园松菊今相待,屈指春和归去来。
未于诗上著工夫,争把疏愚敌亚愚。只盍金沙分半席,归舟能用几钱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