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戡(1141—1182),南宋官吏。字定夫,福建仙游人,蔡襄五世孙,蔡伸嫡孙。始居武进,初以荫补溧阳尉,宋孝宗乾道二年(1166)进士,累官宝谟阁直学士。七年,召试馆职授秘书省正字。八年,知江阴军。历广东、京西转运刮宫,广东、湖南提刑。淳熙十年(1183)由湖广总领徙建康府总领,寻徙淮西总领。光宗绍熙元年(1190)为浙东提刑,召除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五年,兼知临安府,再任湖广总领。宁宗庆元二年(1196)知隆兴府。嘉泰元年(1201)知静江府兼广西经略安抚使。勤政爱民,赢得清声。生性洒脱,不肯与权奸为伍。韩侂胄掌权后,便告老还乡。才华出众,著作甚丰。
仲翔出会稽,材本东南美。注易思深湛,裁书岸魁垒。
酒失获微愆,仙论积深憝。一落交南州,蛾眉奈谗毁。
讲授颇窥园,苛林莳华蕊。曲池今亦平,高台昔曾岿。
海滨遂弃捐,霸略岂不伟。赐环竟无期,怀璧果何罪。
青蝇终吊客,斑竹歌山鬼。拟招湘水魂,请慰延陵诔。
庄叟固非鱼,焉得知鱼乐。君作戏鱼图,想从何处落。
人自适于天,鱼自适于水。莫问鱼如何,吾写吾怀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