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场屋推声价,朝绅仰典型。朱衣老卿列,白首恋亲庭。
舟壑一朝失,泉台万古扃。音容宛在目,争免净飘零。
养花天气半晴阴,紫艳看看逐日深。南国浪夸金作步,广平曾是铁为心。
芙蓉江上色堪并,桂子月中香莫寻。回首扬州那可到,凭阑休作越人吟。
涧松自亭亭,山苗自离离。苗及三时实,松乃千岁姿。
谁愤苗据高,谁惜松处卑。殖苗在松下,生恐复不宜。
岁寒松独当,岁改苗又昌。松身渐为龙,松材中明堂。
天意自有钟,地势本可忘。苗乎勿乱莠,亦得升秋尝。
河湟陇坻天西壁,御史严行八十驿。风惊大卤幕初乾,雪重穹庐寒未释。
入关先见父老喜,出节始通氓隶逆。鲸鲵既戮海为清,蜂虿虽微尾含螫。
急宣圣德慰荒遐,尽洗民痍转疲剧。当今至尊御疆宇,坐朝法宫受图籍。
晖晖阳曜烛天垠,殷殷春雷行地脉。周公方宏治外规,汲黯岂负居中责。
固谓真儒识边琐,径烦拂士迂朝迹。可能高戴触邪冠,不使横飞征蜀檄。
君行万里从此始,人生百年俱有役。副藏待子马迁书,重赠惭余绕朝策。
归与空腹贮昆崙,从此南风谈禹画。
八月冷风获未毕,老农在田吏在室。呼农尔来前,尔胡不知律。
悬官新政催科急,百里官粮限三日。南城豪弁虎而翼,前日圜扉辱徽纆。
西街旧宦居要职,昨日公庭被呵叱。谅尔小民不能匿。
吏色扬扬老农泣,牧豕儿归觅枣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