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刘(1175-1245),字公甫,号梅亭,崇仁白沙(今江西省崇仁县张坊乡沙洲村附近)人。南宋后期骈文作家。自幼聪明好学,喜作骈文诗词。嘉定元年(1208)中进士(明弘治《抚州府志》卷一八),初任宁乡县(今湖南宁乡)主簿。曹彦约为湖广总领时,留为幕僚。董居谊出任四川制置使时曾为属僚。先后在四川荣、眉两州任知州,后担任西南一带的漕运使,统领成都等诸路军马,以御使大夫之职负责四川(含云、贵)的军、政事务,掌八印于一身。后迁两浙运干,历任礼部郎官兼崇政殿说书、起居舍人、吏部侍郎、中书舍人兼直院,宝章阁待制等职。他治事果断,措施得当,僚佐无不叹服。
竹之始生,一寸之萌耳,而节叶具焉。自蜩腹蛇蚹以至于剑拔十寻者,生而有之也。今画者乃节节而为之,叶叶而累之,岂复有竹乎?故画竹,必先得成竹于胸中,执笔熟视,乃见其所欲画者,急起从之,振笔直遂,以追其所见,如兔起鹘落,少纵则逝矣。与可之教予如此。予不能然也,而心识其所以然。夫既心识其所以然而不能然者,内外不一,心手不相应,不学之过也。故凡有见于中而操之不熟者,平居自视了然,而临事忽焉丧之,岂独竹乎?子由为《墨竹赋》以遗与可曰:“庖丁,解牛者也,而养生者取之;轮扁,斫轮者也,而读书者与之。今夫夫子之托于斯竹也,而予以为有道者,则非邪?”子由未尝画也,故得其意而已。若予者,岂独得其意,并得其法。
与可画竹,初不自贵重,四方之人,持缣素而请者,足相蹑于其门。与可厌之,投诸地而骂曰:“吾将以为袜!”士大夫传之,以为口实。及与可自洋州还,而余为徐州。与可以书遗余曰:“近语士大夫,吾墨竹一派,近在彭城,可往求之。袜材当萃于子矣。”书尾复写一诗,其略云:“拟将一段鹅溪绢,扫取寒梢万尺长。”予谓与可:“竹长万尺,当用绢二百五十匹,知公倦于笔砚,愿得此绢而已!”与可无以答,则曰:“吾言妄矣,世岂有万尺竹哉?”余因而实之,答其诗曰:“世间亦有千寻竹,月落庭空影许长。”与可笑曰:“苏子辩矣,然二百五十匹绢,吾将买田而归老焉。”因以所画《筼筜谷偃竹》遗予曰:“此竹数尺耳,而有万尺之势。”筼筜谷在洋州,与可尝令予作《洋州三十咏》,《筼筜谷》其一也。予诗云:“汉川修竹贱如蓬,斤斧何曾赦箨龙。料得清贫馋太守,渭滨千亩在胸中。”与可是日与其妻游谷中,烧笋晚食,发函得诗,失笑喷饭满案。
元丰二年正月二十日,与可没于陈州。是岁七月七日,予在湖州曝书画,见此竹,废卷而哭失声。昔曹孟德祭桥公文,有车过腹痛之语。而余亦载与可畴昔戏笑之言者,以见与可于予亲厚无间如此也。
云淡淡,雨丝丝。旧日真娘何处祠。横笛短箫声渐远,藕花塘子夜来时。
俊赏霜花腴谱,韵起孤弦,秋蓬书客。兰荃盈抱,宜称赋情南国。
歌成鬓改,老怀慵问,度厄莺花,招人萝薜。自著閒身句里,未忍伤春,春去留泪沾臆。
却遣天涯怅望,暮云顿合无尽碧。袖底瑶华满,晦鸡鸣风雨,心素能惜。
沧洲期在,落月照梁颜色。蔓草王风,身世感、共低垂头白。
几时把臂,迎梦江路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