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

扰扰复阗阗,鸡声妨晏眠。
江城收宿雨,衰发受新年。
寒尽梅花后,春生草阁前。
郊原芳草近,早问石湖船。

文徵明

  文徵明(1470年11月28日—1559年3月28日),原名壁(或作璧),字徵明。四十二岁起,以字行,更字徵仲。因先世衡山人,故号“衡山居士”,世称“文衡山”,汉族,长州(今江苏苏州)人。明代著名画家、书法家、文学家。文徵明的书画造诣极为全面,诗、文、书、画无一不精,人称是“四绝”的全才。与沈周共创“吴派”,与沈周、唐伯虎、仇英合称“明四家”(“吴门四家”)。诗宗白居易、苏轼,文受业于吴宽,学书于李应祯,学画于沈周。在诗文上,与祝允明、唐寅、徐祯卿 并称“吴中四才子”。在画史上与沈周、唐寅、仇英合称“吴门四家”。

  猜你喜欢

五杂俎,夜茫茫。往复来,雁南翔。不得已,思故乡。

万仞崖擎碧玉台,中閒一镜帖天开。
四时自与幽花对,一点时妆不照来。

地球捧问海中央,多少红毛国几方?听说龙飞周甲宴,挽须要去问英皇。

江乡春事最堪怜,寒食清明欲禁烟。
残月晓风仙掌路,何人为吊柳屯田?

绿阴浓到山深处,溪流半湾如泻。步屧邀凉,移蓬碍翠,青子垂垂高下。

芳期过也。只桃叶桃根,万枝齐亚。曲港桥头,断无人看楝花谢。

桑梯似闻笑语,正柔条碎剪,蚕事将罢。碧椀初县,金盘未荐,四月村居难画。

清游俊雅。算相约重来,定须槐夏。煮酒弦诗,玉纤梅豆把。

阴生为月窟,阳生乃天根。阴阳互相长,天地寂无言。

萤光照水星星度,雁阵横空字字移。
何处佳人惜团扇,玉阶烟叶动轻飔。
长街上告人,破窑里安身,捱的是一年春尽一年春,谁承望眷姻?红鸾来照
孤辰运,白身合有姻缘分,绣球落处便成亲,因此上忍著疼撞门。
野烟居舍在,曾约此重过。久雨初招客,新田未种禾。
夜虫鸣井浪,春鸟宿庭柯。莫为儿孙役,馀生能几何。
风前整顿紫荷巾,常向罗浮保养神。石磴倚天行带月,
铁桥通海入无尘。龙蛇出洞闲邀雨,犀象眠花不避人。
最爱葛洪寻药处,露苗烟蕊满山春。

乱后亦择居,筮山山辄许。居民百馀家,喜甚手欲舞。

云久闻公名,此幸殆天与。感兹郑重意,时节共鸡黍。

剡川非沃野,地僻民更窭。趁时务撷茗,馀力工捣楮。

寡妇念遗秉,洿池怜数罟。我欲教耦耕,尽力循南亩。

桃杏种连山,深居可长处。东邻有节士,酒酣乃发语。

公昔起布衣,高谊掩前古。亲擢类平津,决见逢真主。

两宫伫六飞,万乘思一举。交侵正倔强,蜂起益旁午。

浩然公独归,偶出宁有补。默塞复何言,长叹汗如雨。

丹桂飘香乌桕红,登山长啸向长空。重阳今岁才堪记,寰宇秋光处处同。

记得初穿行客路,长披山月江风。年来归狎绿蓑中。

一襟梧露碧,两袖杏烟红。

也有时亲裙帔队,沾来香粉光融。而今架上已蒙戎。

莫衔新故恨,我恨与君同。

珍重一函捧,未开心已愁。还将两行泪,并作十分秋。

新恨传青鸟,浮生寄白鸥。凄风兼苦雨,点滴到胸头。

石镜山荒岁屡更,家王遗像肃朱甍。萧森锦树秋风色,帖妥涛江白日声。

欧史世家难尽信,龙门年表有公评。顺天不独能存祀,犹仗临安作宋京。

轻舟夜泊在花园,茅枳江头自一村。几树长条飘绿带,满江细浪浴金盆。

篙工棹罢宵光静,笠客锄归岸际喧。前路沧州佳酒近,也应沽取醉清尊。

舞罢阳阿夜未终,碧云飞傍玉楼东。绡裾轻曳金莲细,纨扇半遮翠黛浓。

素女调高飞白雪,班姬肠断怨秋风。春心应寄朝生槿,花落花开处处同。

曹娥祠庙枕江湄,碑版犹存汉代辞。日暖山头榛子落,草深渡口鹧鸪啼。

轻舟上埭传呼急,短屦沾泥拜起迟。忠孝两江皆万古,不须回首怨鸱夷。

谁道孤眠苦,孤眠却自强。
请看隔宿髻,常是不劳妆。

  汉用陈平计,间疏楚君臣,项羽疑范增与汉有私,稍夺其权。增大怒曰:“天下事大定矣,君王自为之,愿赐骸骨,归卒伍。”未至彭城,疽发背,死。

  苏子曰:“增之去,善矣。不去,羽必杀增。独恨其不早尔。”然则当以何事去?增劝羽杀沛公,羽不听,终以此失天下,当于是去耶?曰:“否。增之欲杀沛公,人臣之分也;羽之不杀,犹有君人之度也。增曷为以此去哉?《易》曰:‘知几其神乎!’《诗》曰:‘如彼雨雪,先集为霰。’增之去,当于羽杀卿子冠军时也。”

  陈涉之得民也,以项燕。项氏之兴也,以立楚怀王孙心;而诸侯之叛之也,以弑义帝。且义帝之立,增为谋主矣。义帝之存亡,岂独为楚之盛衰,亦增之所与同祸福也;未有义帝亡而增独能久存者也。羽之杀卿子冠军也,是弑义帝之兆也。其弑义帝,则疑增之本也,岂必待陈平哉?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人必先疑也,而后谗入之。陈平虽智,安能间无疑之主哉?

  吾尝论义帝,天下之贤主也。独遣沛公入关,而不遣项羽;识卿子冠军于稠人之中,而擢为上将,不贤而能如是乎?羽既矫杀卿子冠军,义帝必不能堪,非羽弑帝,则帝杀羽,不待智者而后知也。增始劝项梁立义帝,诸侯以此服从。中道而弑之,非增之意也。夫岂独非其意,将必力争而不听也。不用其言,而杀其所立,羽之疑增必自此始矣。

  方羽杀卿子冠军,增与羽比肩而事义帝,君臣之分未定也。为增计者,力能诛羽则诛之,不能则去之,岂不毅然大丈夫也哉?增年七十,合则留,不合即去,不以此时明去就之分,而欲依羽以成功名,陋矣!虽然,增,高帝之所畏也;增不去,项羽不亡。亦人杰也哉!

  微信小程序
© Copyright 2021-2024 www.ayiya.cn 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1021491号-1邮件:fengxin1357@163.com
进入小程序
领美团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