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望(1102-1170),南宋著名诗人、书法名家。字瞻叔。南宋襄阳谷城人(今湖北省谷城县),后寓居台州(今浙江省临海县)。其父王纲,任徽州(今安徽省歙县)通判(与知府、知州共治政事),因反对金人立卖国求荣的张邦昌为君,为时人所敬重。绍兴八年(1138年)中进士,乾道六年(1170年)卒于临海。所著有《汉滨集》、《奏议》、《经解》等行于世。南宋高宗、孝宗时期著名诗人。
风栗栗兮云黄,梅事动兮贞芳。纷白月兮广野,屑宝璐兮平冈。
云可怡兮日可献,野可撷兮水可湘。拾樵苏兮野爨,储橡栗兮山粮。
竹房深兮云暖,芸几净兮春芗。官无徵兮村静,年屡有兮金穰。
我今不乐兮岁迟暮,处嘉遁兮徜徉。击鲜拊缶兮聊以卒岁,谁争子所兮乐其乐兮无央。
梧桐深院鸣秋叶。狄香小炷氤氲爇。玉指弄哀弹。琴心云水寒。
园丝珠作串。字字含清怨。清怨寄三湘。眉峰九曲长。
晓莺唤。似陌上柔桑,秦筝弹怨。想画楼初日,芳魂定馀恋。
素波不照婵娟影,遗恨天涯远。遣羁愁、艳质难留,好山还见。
依约翠眉展。尚仿佛城南,那时人面。秀倚东风,露华映、黛痕浅。
玉莲花色春如笑,任著帩头看。店门前、怪底篮舆去缓。
千春万载此沈埋,坐乐轩中只暂挨。岂可便无题额处,相烦亲署小眠斋。
定王使单襄公聘于宋。遂假道于陈,以聘于楚。火朝觌矣,道茀不可行也。侯不在疆,司空不视涂,泽不陂,川不梁,野有庾积,场功未毕,道无列树,垦田若艺,膳宰不置饩,司里不授馆,国无寄寓,县无旅舍。民将筑台于夏氏。及陈,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南冠以如夏氏,留宾不见。
单子归,告王曰:“陈侯不有大咎,国必亡。”王曰:“何故?”对曰:“夫辰角见而雨毕,天根见而水涸,本见而草木节解,驷见而陨霜,火见而清风戒寒。故《先王之教》曰:‘雨毕而除道,水涸而成梁,草木节解而备藏,陨霜而冬裘具,清风至而修城郭宫室。’故《夏令》曰:‘九月除道,十月成梁。’其时儆曰:“收而场功,待而畚梮,营室之中,土功其始,火之初见,期于司里。’此先王所以不用财贿,而广施德于天下者也。今陈国火朝觌矣,而道路若塞,野场若弃,泽不陂障,川无舟梁,是废先王之教也。”
“《周制》有之曰:‘列树以表道,立鄙食以守路,国有郊牧,疆有寓望,薮有圃草,囿有林池,所以御灾也,其余无非谷土,民无悬耜,野无奥草。不夺民时,不蔑民功。有优无匮,有逸无罢。国有班事,县有序民。’今陈国道路不可知,田在草间,功成而不收,民罢于逸乐,是弃先王之法制也。
“周之《秩官》有之曰:‘敌国宾至,关尹以告,行理以节逆之,候人为导,卿出郊劳,门尹除门,宗祝执祀,司里授馆,司徒具徒,司空视途,司寇诘奸,虞人入材,甸人积薪,火师监燎,水师监濯,膳宰致饔,廪人献饩,司马陈刍,工人展车,百官以物至,宾入如归。是故小大莫不怀爱。其贵国之宾至,则以班加一等,益虔。至于王吏,则皆官正莅事,上卿监之。若王巡守,则君亲监之。’今虽朝也不才,有分族于周,承王命以为过宾于陈,而司事莫至,是蔑先王之官也。
“《先王之令》有之曰:‘天道赏善而罚淫,故凡我造国,无从非彝,无即慆淫,各守尔典,以承天休。’今陈侯不念胤续之常,弃其伉俪妃嫔,而帅其卿佐以淫于夏氏,不亦渎姓矣乎?陈,我大姬之后也。弃衮冕而南冠以出,不亦简彝乎?是又犯先王之令也。
“昔先王之教,懋帅其德也,犹恐殒越。若废其教而弃其制,蔑其官而犯其令,将何以守国?居大国之闲,而无此四者,其能久乎?”
六年,单子如楚。八年,陈侯杀于夏氏。九年,楚子入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