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绛(764年— 830年),字深之。赵郡赞皇(今河北赞皇人)人。唐代中期名臣。李绛出身赵郡李氏东祖房。初擢进士,补渭南尉,拜监察御史。元和二年(807年)授翰林学士,元和六年(811年)拜相,为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封高邑男。后因与权贵有隙,以足疾求免,罢为礼部尚书,后入为兵部尚书。文宗时,召为太常卿,出任山南西道节度使,累封赵郡公。大和四年(830年),山南兵变,李绛为乱军所害,年六十七。册赠司徒,谥号“贞”。
我皇实英武,明断由天授。锐意废中官,微行脱狂寇。
处约能自宏,知新兼存旧。隐然恢复气,河源出星宿。
汉武乃中主,仁义如黼绣。不思戢多欲,汲直岂能救。
秦王方十八,龙飞年亦富。苟知矜细行,孰敢议童幼?
本朝法至严,极盛难为后。舜禹诚可师,一洗汉唐陋。
英气清愁总作尘,一盦同證法华因。当年绝妙笺词手,应作山门接引人。
客子下水船,幽士登山屐。二事莫与谋,聊复尽此日。
山房富薪水,泥墐仍纸羃。沈痾快一洗,清吹生两腋。
徐岩旧所访,举步能历历。树树虽剪伐,苔藓更襞积。
盖可买以居,惜哉无巨力。旁谁斫幽径,复道精庐立。
新亭踞其上,远水山四壁。骤来落日挂,忽去昏鸦集。
不惟我友俱,携子仍弟侄。民生固常苦,此适未易得。
物役不可留,溪流还汰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