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堂

又到黄州旧雪堂,雪堂文字断人肠。
紫烟有路连桐柏,清浪何年看洛阳。
北望神州皆晋土,谁为党字岂苍王。
先王读论空流血,浩浩乾坤此话长。
项安世(1129--1208),孝宗淳熙二年(1175年)进士,光宗绍熙四年(1193年)任秘书省(管理皇家典籍)正字,隔年为校书郎兼实录院检讨官。宁宗庆元元年出通判池州,开禧二年(1206年)起知鄂州,迁户部员外郎、湖广总领。及后以太府卿终其官职。庆元年间因谪居江陵,足不出户,专事研究,于《左传》、《周易》诸经皆有见解,项安世自谓其学得自程颐《易传》,纪晓岚评价:“安世之经学深矣,何可轻诋也。”嘉定元年(1208年)卒。有《周易玩辞》十六卷、《项氏家说》、《平庵悔稿》等。其生平可见于《馆阁续录》、《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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峻极登高二十年,汝州回望一依然。
君行亦是高秋後,试觅神清古洞天。
狼心那顾歃铜盘,舌在纵横击可汗。
自分身为虀粉碎,虏中方作丈夫看。
三顾无人忆草庐,藻江文海竟何如。
马卿早已羞逢掖,狗监谁能荐子虚。
旷达嗣宗贫嗜酒,清高元晏老耽书。
南州人物今如许,深惜霜林一夜疎。

灵府宁容一物侵,此身只合老山林。何由挽得银河水,净洗群生忿欲心。

齐有高密,有沂有沐。旁有泰山,莒鲁郊关。

粤有人焉,气清神耸。立节以高,处义而重。维节维义,肇自布衣。

根本渊源,所养可知。以义为文,洪畅精微。以义持守,隐如坚城。

以义作为,动如精兵。面有正色,口无谀声。赤心可割,肝胆可倾。

以义接物,不矜不骄。以义临民,实庇汝曹。实康实济,实恺实悌。

民实宜之,实受其惠。方今天下,虽曰治安。正在所恤,民有饥寒。

公所往居,岂肯草草。戒吏侵渔,欲民温饱。言者为准,行者为表。

维恕维平,除烦去扰。狼摧其牙,虎缩其爪。父子室家,足以相保。

作此诗者,岂徒然乎。庶使其民,传告欢呼。

闻说清朝对紫宸,君王侧席屡咨询。
惟应民瘼开陈切,故遣分符验抚循。

三百离宫何处寻,秦山相向昼阴阴。城南地去天尺五,杜曲田皆亩一金。

源发清泉随种稻,稆生脩竹自成林。老年欲为五陵客,射猎往来长纵心。

众芳丽春辉,夭冶眩红紫。纷纷儿女情,围香醉罗绮。

笙箫夜呜呜,申旦欢未已。鶗鴂何处醉,繁华总流水。

谁知摇落时,可以观物理。

路转山腰步步迷,高林浅水下回溪。荞花酿蜜蜂贪腹,柏叶储香麝养脐。

不觉困来寻短梦,偶逢佳处入新题。何时更到园林寺,看遍峰峦处处低。

苑门北出祸匆匆,叩马何人独记公。葬厚欲裁宁诈直,谋南能利倍其忠。

刚各腊后乔林雪,废迹秋来败叶风。华表千年相对鹤,长看碑锁旧亭中。

素景将阑,黄花初笑。登高一望秋天杳。邀宾携妓数能来,醉中赢得闲多少。
佳气氤氲,飞云缥缈。竹林更着清江绕。高歌屡舞莫催人,华筵直待华灯照。

尽日舟行罨昼溪,铜官山色晚烟迷。孝侯祠下迎神罢,一树昏鸦向客啼。

倦倚绳床月上迟,自将横竹向予吹。
秋深杨柳不堪折,况复明朝欲别时。
层峦叠壁映朱帘,风软尘香四月天。
十里山塘看不足,翠屏合沓午云鲜。
大师新谣十五州,残春摸石是遨头。
氲氲喜气随民遍,冉冉风光尽日流。
野俗只知观燕赏,主人非独为嬉游。
晚回都骑箫鼙引,观稼郊原亦暂留。

银筝玉柱拂晴霞,红烛金尊照鬓鸦。不是浔阳江上客,莫将双泪落琵琶。

芳草沿堤一径斜,小楼背水是谁家。鹁鸠声里霏霏雨,微湿春烟压杏花。

何日唱刀环,伤心醉里颜。无文难吊屈,有笔欲投班。

客泪多于雪,离愁重似山。鸡竿知有待,秣马喜生还。

溶溶沙涧环,谡谡松韵远。萧然元亮庐,败壁封苔藓。

我怀吟啸魂,跨鹤去不反。薇歌壮有节,清名晦益显。

赖有通家生,设奠编遗卷。屋角澹斜晖,疏钟度遥巘。

  汉用陈平计,间疏楚君臣,项羽疑范增与汉有私,稍夺其权。增大怒曰:“天下事大定矣,君王自为之,愿赐骸骨,归卒伍。”未至彭城,疽发背,死。

  苏子曰:“增之去,善矣。不去,羽必杀增。独恨其不早尔。”然则当以何事去?增劝羽杀沛公,羽不听,终以此失天下,当于是去耶?曰:“否。增之欲杀沛公,人臣之分也;羽之不杀,犹有君人之度也。增曷为以此去哉?《易》曰:‘知几其神乎!’《诗》曰:‘如彼雨雪,先集为霰。’增之去,当于羽杀卿子冠军时也。”

  陈涉之得民也,以项燕。项氏之兴也,以立楚怀王孙心;而诸侯之叛之也,以弑义帝。且义帝之立,增为谋主矣。义帝之存亡,岂独为楚之盛衰,亦增之所与同祸福也;未有义帝亡而增独能久存者也。羽之杀卿子冠军也,是弑义帝之兆也。其弑义帝,则疑增之本也,岂必待陈平哉?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人必先疑也,而后谗入之。陈平虽智,安能间无疑之主哉?

  吾尝论义帝,天下之贤主也。独遣沛公入关,而不遣项羽;识卿子冠军于稠人之中,而擢为上将,不贤而能如是乎?羽既矫杀卿子冠军,义帝必不能堪,非羽弑帝,则帝杀羽,不待智者而后知也。增始劝项梁立义帝,诸侯以此服从。中道而弑之,非增之意也。夫岂独非其意,将必力争而不听也。不用其言,而杀其所立,羽之疑增必自此始矣。

  方羽杀卿子冠军,增与羽比肩而事义帝,君臣之分未定也。为增计者,力能诛羽则诛之,不能则去之,岂不毅然大丈夫也哉?增年七十,合则留,不合即去,不以此时明去就之分,而欲依羽以成功名,陋矣!虽然,增,高帝之所畏也;增不去,项羽不亡。亦人杰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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