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显孝南山寺

背日西来眼界明,隔溪遥见梵王城。
旌旗夹道蔽山影,笳鼓入林闻谷声。
青鸟向人疑有意,白云迎客不无情。
夕阳临水共归去,明日纷纷尘事生。

  赵企字循道,南陵(今属安徽)人。宋神宗时进士,仕至礼部员外郎。大观年间,为绩溪令。宣和初,通判台州。仕至礼部员外郎。事迹散见于《宋诗纪事》卷三八、《宋诗纪事小传补正》卷二。企“以长短句词得名,所为诗亦工,恨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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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十有二月,期三百六旬。高怀局宇宙,良会惜参辰。

乘兴访安道,扣窗呼孔宾。袭人会蕙若,夺目烂犀珍。

风景乾吟笔,林花眩醉裀。溪山逢旧识,水竹乐閒人。

岁籥逡巡换,春炜次第新。抚时嗟易失,涉道渺无因。

循物探天运,冥心观我身。相期共无斁,不与迹同陈。

云鹏自合纵天池,蒿鴳宁嫌寄一枝。适往蚤闻仙老辨,解嘲聊慰俗人嗤。

来帆竞千叶,奔涛纵反翩。扁舟争一缆,积岸令周旋。

细察流洄理,迟速未宜然。或曰因水性,不如假风权。

繇来观望者,谁可少机缘。于子信独往,何从涉利川。

顾余亦中省,频岁习波烟。海运观九万,考时非后先。

宁知解愠日,而得其凉天。玄冥司夏月,南薰遂莫专。

漫叹淹留客,偶逢时令迁。平生多亟失,只此亦邅延。

物数苟如斯,敢不益贞坚。

雨在时时黑,春归处处青。
山深失小寺,湖尽得孤亭。

春着湖烟腻,晴摇野水光。
草青仍过雨,山紫更斜阳。

自君之出矣,懒妆眉黛浓。
愁心如屋漏,点点不移踪。

白鹤东飞去不回,不知何处是蓬莱。汉皇虚筑迎年观,嬴帝空馀望海台。

重器推隆栋,驰光逐逝川。
人应骑尾宿,岁亦在辰年。
文思精天下,忠谋尽帝前。
唯无丰室累,清白是家传。
独诏胡衣出,天花落殿堂。他人不敢妒,垂泪向君王。

老年不入少年场,不似当时在洛阳。福善坡头回曳练,石家寺里看姚黄。

春风杨柳东西陌,古道楼台南北商。流落如今归未得,白头憔悴卷城傍。

道大古难容,斯言得无徵。子家子叔子,不免涪州行。

而子金闺彦,讲幄侍传经。一朝丧其朋,同义争死生。

落官万里去,孤雁渺天青。风波蹈岭海,时复立怔营。

踟蹰望北斗,趍视南极星。瞻依石翁像,驻楫五羊城。

沴气无情苦降灾,饥民往往背如鲐。微躯不惜填沟壑,还我生前布施来。

校官既与庙官同,胡不移家在泮宫。暮四朝三嫌有累,岁糜月费愧无功。

致身馆阁须公等,曝背庭除任老翁。却喜北窗新植竹,行看玉立向南风。

对县谁家数亩园,竹亭茅宇杂花繁。同官不可无兼局,通管溪南水竹村。

玉疊开方面,金汤控上游。
连营骠骑毛,重拆雁行楼。
缰弩虚空发,飞桥日夜浮。
烟生烽燧地,草死虎狼秋。
此处兵威震,当时国步尤。
六年襄郡守,三策飞臣谋。
大将深财陷,长江万里休。
两淮先按堵,孤注独横筹。
破竹约乘势,联风已置邮。
乾坤机轴转,海岳版轩收。
春变山堂柳,波通汴水欧。
平坡南下马,远渡北来舟。
无复琼花梦,独馀芍药愁。
斋埃何竖子,还拥黑貂裘。

天淡四垂幕,云细不成衣。西风扫尽纤翳,凉我鬓边丝。

破匣菱花飞动,跨海清光无际,草露滴明玑。杯到莫停手,何用问来期。

坐虚堂,揩病眼,溯流辉。云山应有幽恨,瑶瑟掩金徽。

河汉无声自转,玉兔有情亦老,世事巧相违。一写谪仙怨,双泪满君颐。

道院僧居相与邻,绿阴门巷不生尘。
落花飞絮无情绪,只解年年断送春。
碌碌徇世务,笑语非中情。
贪夫营刀锥,烈士徇情名。
生人谁不死,愚者慕长生。
何如饮醇酒,宠辱可不惊。
岂云合大道,免使块垒成。¤

咄哉疟鬼何冥愚,沉魄犹滞江流居。孰云胄出犹阳氏,而乃不肖如此欤。

为妖常闯秋令动,作威又窃炎官馀。今年恣睢逞暴虐,十户九室闻嗟吁。

人生一岁一寒暑,自有大疟缠其躯。翻手为凉覆手暖,笑尔祸福才须臾。

痴儿騃女或汝怖,那能嚇我烈丈夫。汝不记少陵诗句有神语,子璋髑髅血模糊。

昌黎遣逐更多术,灌毒炷艾挥灵符。今来古往共憎疾,奈何长恶终不渝。

胡不学鲛人细织冰绡制云裾,胡不从湘君缓移桂棹搴芙蕖。

乃甘卑渫贾众怨,厌禳唾骂无时无。尔来经旬瞰吾室,再三谢遣犹踟蹰。

吾诗吾酒既不废,汝穷汝技将何如。大江秋色正潇洒,明月皎皎风疏疏。

便须悟悔速归去,啸俦呼侣相嬉娱。夜阑吟彻欲就睡,灯花照眼团如珠。

梦回病思砉然散,飒飒风籁生庭梧。

似花似雪浑无绪。过眼韶光,者般滋味。数点霏微,画檐飘尽向何许。

断肠堪寄,更莫问、章台路。便折得长条,已不是、旧时眉妩。

迟暮。望天涯漠漠,忍见乱红无数。池塘梦醒,倩莺儿、唤他重诉。

却又被晓风吹去。更凄冷、一天烟雨。算只有灞桥,几曲绾愁千缕。

  菱溪之石有六,其四为人取去,而一差小而尤奇,亦藏民家。其最大者,偃然僵卧于溪侧,以其难徒,故得独存。每岁寒霜落,水涸而石出,溪旁人见其可怪,往往祀以为神。

  菱溪,按图与经皆不载。唐会昌中,刺史李渍为《荇溪记》,云水出永阳岭,西经皇道山下。以地求之,今无所谓荇溪者。询于滁州人,曰此溪是也。杨行密有淮南,淮人讳其嫌名,以荇为菱;理或然也。

  溪旁若有遗址,云故将刘金之宅,石即刘氏之物也。金,伪吴时贵将,与行密俱起合淝,号三十六英雄,金其一也。金本武夫悍卒,而乃能知爱赏奇异,为儿女子之好,岂非遭逢乱世,功成志得,骄于富贵之佚欲而然邪?想其葭池台榭、奇木异草与此石称,亦一时之盛哉!今刘氏之后散为编民,尚有居溪旁者。

  予感夫人物之废兴,惜其可爱而弃也,乃以三牛曳置幽谷;又索其小者,得于白塔民朱氏,遂立于亭之南北。亭负城而近,以为滁人岁时嬉游之好。

  夫物之奇者,弃没于幽远则可惜,置之耳目则爱者不免取之而去。嗟夫!刘金者虽不足道,然亦可谓雄勇之士,其平生志意,岂不伟哉。及其后世,荒堙零落,至于子孙泯没而无闻,况欲长有此石乎?用此可为富贵者之戒。而好奇之士闻此石者,可以一赏而足,何必取而去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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