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常(746~825),字中行,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郡望扶风(今陕西兴平东南)。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贞元十四年,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后历泉州府从事,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元和中,佐薛苹、李众湖南幕,为团练判官、副使。入朝为侍御史、水部员外郎。八年出为朗州刺史,转夔、江、抚三州刺史,后除国子祭酒致仕。诗入《窦氏联珠集》,《全唐诗》存诗26首。与其兄弟牟、群、庠和巩并称“五窦”。
望望崆峒倚赤霄,广成何日一相邀。凤台月出谁同醉,独爱秦声听玉箫。
高云作时霖,小雨成薄霿。变灭须臾期,杲杲同一梦。
才老天心奇,文字极所纵。气摄龙象瘖,大千震微讽。
孤往若有见,偕来已失众。飘风小噫欠,宁觉蚊蚋鬨。
萧寥楚山川,可叹非时凤。笑我滀涔蹄,短汲才一瓮。
煎愁自相濡,悠忽了宾送。多生何因缘,清净每饭共。
愿睹成宝坊,断桷备斲砻。
稼尽原隰空,木脱山容近。绵亘暮岭长,断续寒流引。
寸莽竭穷樵,槁壤连修畛。白日隐寒云,哀商正凄紧。
玄冥逼凛秋,急景催时迅。四序自有常,三寿谁能准。
来息自劳劳,往消怜泯泯。景物怅萧条,人事劳坎壈。
鲜知成独复,多方谢众敏。日夕掩柴关,清琴理瑶轸。
国于南山之下,宜若起居饮食与山接也。四方之山,莫高于终南;而都邑之丽山者,莫近于扶风。以至近求最高,其势必得。而太守之居,未尝知有山焉。虽非事之所以损益,而物理有不当然者。此凌虚之所为筑也。
方其未筑也,太守陈公杖履逍遥于其下。见山之出于林木之上者,累累如人之旅行于墙外而见其髻也。曰:“是必有异。”使工凿其前为方池,以其土筑台,高出于屋之檐而止。然后人之至于其上者,恍然不知台之高,而以为山之踊跃奋迅而出也。公曰:“是宜名凌虚。”以告其从事苏轼,而求文以为记。
轼复于公曰:“物之废兴成毁,不可得而知也。昔者荒草野田,霜露之所蒙翳,狐虺之所窜伏。方是时,岂知有凌虚台耶?废兴成毁,相寻于无穷,则台之复为荒草野田,皆不可知也。尝试与公登台而望,其东则秦穆之祈年、橐泉也,其南则汉武之长杨,五柞,而其北则隋之仁寿,唐之九成也。计其一时之盛,宏杰诡丽,坚固而不可动者,岂特百倍于台而已哉?然而数世之后,欲求其仿佛,而破瓦颓垣,无复存者,既已化为禾黍荆棘丘墟陇亩矣,而况于此台欤!夫台犹不足恃以长久,而况于人事之得丧,忽往而忽来者欤!而或者欲以夸世而自足,则过矣。盖世有足恃者,而不在乎台之存亡也。”既以言于公,退而为之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