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常(746~825),字中行,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郡望扶风(今陕西兴平东南)。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贞元十四年,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后历泉州府从事,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元和中,佐薛苹、李众湖南幕,为团练判官、副使。入朝为侍御史、水部员外郎。八年出为朗州刺史,转夔、江、抚三州刺史,后除国子祭酒致仕。诗入《窦氏联珠集》,《全唐诗》存诗26首。与其兄弟牟、群、庠和巩并称“五窦”。
我爱云庄好,衡门昼寂然。苔香花覆砌,石润竹通泉。
独处蓬为室,閒游杖挂钱。白头乡社里,未觉愧前贤。
绣榻花关,记当日、轻涂嫩洒。曾有个、蛾眉蝉鬓,低头深拜。
捧砚焚香舒小影,为他题咏增慷慨。猛回头、早是廿年前,真堪骇。
清扬句,今犹在。繁华梦,今难再。破丹青留得,文魔笔债。
光景尽随流水去,江山原是桑田海。算百年、三万六千场,休惊怪。
天眷皇王启寿旬,亿年圣泽祝声频。御园日暖常佳气,华宴春浓及远人。
星度共旋依北极,威颜咫只仰慈亲。观光幸缀明堂列,顶踵均沾雨露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