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古碣穿云罅。记当年、黄门诏狱,群贤就鲊。激起金阊十万户,白棓霜戈激射。
风雨骤、激光高下。慷慨吴儿偏嗜义,便提烹、谈笑何曾怕。
抉吾目,胥门挂。
铜仙有泪如铅泻。怅千秋、唐陵汉隧,荒寒难画。此处丰碑长屹立,苔绣坟前羊马。
敢轻易、霆轰电打。多少道傍卿与相,对屠沽、不愧谁人者。
野香发,暗狼藉。
海上雨初至,中庭树交翻。幽人整冠带,喜见雷电存。
积润泻河汉,馀滋被邱原。鱼龙倘可活,蛙黾谁嫌喧。
稍稍秋欲变,微凉入前轩。古人致亹亹,吾亦开吾樽。
御叔小丈夫,颇知笑臧孙。贤愚定谁是,兴尽忽忘言。
一犁烟雨荻村田,细雨浮花入近川。二麦计收多十斛,瓦盘盛酒拜皇天。
襄阳城外西南阿,秋风江渚生白波。渚宫神女老龙子,手把瑶华双踏歌。
双踏歌,醉晴日,娇比春花红欲滴。紫绡衣袂青霞裳,绿髻如云高一尺。
佩环解下明月珠,五色虹光照秋碧。郑生所遇天下奇,乐莫乐如初相知。
桑田沧海几更变,天上人间多别离。蔚君家在襄阳住,皎皎清标䫫交甫。
携琴合向万山中,莫作书堂近江渚。向来神女亦化龙,时复寻珠起风雨。
结庐在人世,惟善以自将。宅兹幽迥地,远彼势利埸。
古屋三四间,秋风白云乡。仁慈居壶势,礼义为垣墙。
庭种三古槐,门栽五垂杨。芝兰香四座,花蕊映两厢。
光辉谢金碧,调饰辞铅黄。吟榻青峰边,钓石绿沼旁。
窗前书万卷,膝上琴一张。客至亦不恶,茗碗与酒觞。
客去但高卧,不梦封侯王。全无宠辱惊,常有声名香。
胸中万念空,并此身世忘。秪存金石心,靡替刚毅肠。
平生无所短,而亦无所长。平生不作恶,善亦无可扬。
善恶俱两遣,长短未用量。傍人患不足,我乐殊未央。
乐此山水丽,乐此松桂芳。乐此烟霞古,乐此风月良。
丘园之胜概,泉石之膏盲。岂止乐吾庐,更乐斯民康。
古今之遗范,天地之大纲。无一不自乐,其乐匪泛常。
其乐善无尽,聊以名此堂。
地近珠池清。浩浩江波送月明。三五珠娘咸问讯,钟情。
家在瑶台第几层。
侬是女书生。小住灵山山秀灵。夫婿善调金缕曲,词成。
常付双鬟唱不停。
内官宣命早,上币出彤闱。犹见封题湿,争看拜舞归。
七襄天女制,一品老臣衣。图入香山会,光荣有赐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