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季仲[约公元一一三八年前后在世]字懿成,自号芦山老人,永嘉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宋高宗绍兴八年前后在世。喜为诗,语佳而意新。宣和中进士。高宗时,赵鼎荐为台官,累迁吏部郎。秦桧主和议,季仲引句践事争之,大忤桧,辽罢去。后官太常少卿,知婺州。以直秘阁奉嗣。季仲著有竹轩杂著十五卷,今存六卷,《四库总目》传于世。
恂恂许御史,清誉自初年。门绝苞苴使,家惟薪菜钱。
文章名盖世,忠义力回天。不为儿孙计,何须僻处田。
草草朝成市,匆匆客系船。荒鸡乱人语,细雨杂炊烟。
岁月真前梦,江山殆宿缘。沙鸥应笑我,疏鬓异当年。
乌驳马入承天门,煤山山亭忍复云。巩府焚先山府焚,乃独未毁玉篆文。
帝姬去年悲已薨,家无藏甲犹守城。汇旁黄绳子女系,毋污贼手此帝甥。
两字岂知早刻印,甥兮甥兮国俱殉。藩封恨不二王曾,巷战嗟难二卿仅。
巩固实惟巩永固,省文缪篆美无度。人之不亡帝左右,玉之不变神呵护。
一双中有暗泪流,华池丰屋春暂留。主印乐安应并匣,几时南去在扬州。
有世不受出,无魔不受鍊。君子之道四,拈来头头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