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迤侍御送鹤

两朵春云堕世间,霜台乞与县僚看。
骨含仙气生来瘦,羽插天风过处寒。
唳别绣衣声寂寞,舞随蓝绶意阑珊。
今朝窗外频相顾,应怪头无獬豸冠。
王禹偁
  王禹偁(954—1001)北宋白体诗人、散文家。字元之,汉族,济州巨野(今山东省巨野县)人,晚被贬于黄州,世称王黄州。太平兴国八年进士,历任右拾遗、左司谏、知制诰、翰林学士。敢于直言讽谏,因此屡受贬谪。真宗即位,召还,复知制诰。后贬知黄州,又迁蕲州病死。王禹偁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先驱,文学韩愈、柳宗元,诗崇杜甫、白居易,多反映社会现实,风格清新平易。词仅存一首,反映了作者积极用世的政治抱负,格调清新旷远。著有《小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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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四方志,结发事远游。远游历燕蓟,独戍边城陬。
西风垄水寒,明月关山悠。酬恩仗孤剑,十年弊貂裘。
封侯属何人,蹉跎雪盈头。老马思故枥,穷鳞忆深流。
弹铗动深慨,浩歌气横秋。报国期努力,功名良见收。

珍物再三投,英琼修永好。以兹君子德,不作众人报。

仙桃移在玉栏初,红抹胭脂嫩点酥。
闻道飘零落人世,清香得似旧时无。
净名居士眼方丈,玄晏先生酿老春。
手把屈巵未劝我,世间何处觅波旬?

腊前定到宣城邑,斋舍梅花吐正妍。看取岁寒冰玉色,莫忘清白有家传。

桃源遁客专来到。问我些儿玄妙。说破坎离颠倒。水火同炉灶。虎龙蟠绕成丹宝。五色祥云开导。引出胎仙不耄。得住蓬莱岛。
花中闲远风流。一枝秋。只枉十分清瘦不禁愁。人欲去。花无语。更迟留。记得玉人遗下玉搔头。

底处蓬莱。水晶宫阙,异境新开。珠桁镫收,珧窗幔卷,清影裴回。

朱颜镜里潜催。谁挽住、圆蟾去来。半臂凉生,百壶酒尽,何限情怀。

朝来春色媚檐牙。晴晖散曙霞。晚来秋影到窗纱。

新眉试月华。

罗帐倚,绣帘斜。催归梦未差。红灯开作可怜花。今宵真到家。

生聚谁不喜,生离谁不忧。宜知离与聚,亦各有其由。

守株终无益,而令岁月偷。何如越乡国,负笈事远游。

亲师并取友,三益须兼收。子果能循此,我亦弗多求。

远游必有方,古人善为谋。家书频相寄,鱼雁莫勾留。

九州易为处,胡然游帝州。
碣石多悲风,易水无安流。
修辔临狭路,驽马取道周。
流言亦已甚,微词方见求。
肉食诚足鄙,薇藿难自谋。
一为适越吟,长揖谢王侯。

每病汉民歌布粟,忍闻秦俗德耰锄。郑家九叶犹同爨,风俗如今古不如。

敬逊三德,厥修六艺。师圣发矇,尊儒启滞。若括资羽,如金待砺。

雅道聿兴,教学无替。

希代明王,应期圣主。裁成品物,奄有区宇。篇籍芬场,诗书照府。

笼樊七十,驱驭三五。

于赫上嗣,毓德元良。崇贤既辟,驰道飞芳。仪刑震象,问望离方。

夏戈秋籥,日就月将。

肆礼虞庠,弘风阙里。降心下问,劳谦让齿。五方耸听,百辟倾耳。

济济耆生,莘莘胄子。

閒歌有节,合舞惟恭。阶陈樽篚,庭列笙镛。誉宣四学,业阐三雍。

森沉灵宇,依稀神纵。

奠馀币久,辰良景暮。黍稷非馨,蘋蘩式昨。崇敬台保,昭彰审谕。

翠盖移阴,斑轮徐渡。

年灰迭起,星琯环周。春凋树色,日藻川流。雪花迟舞,云叶双抽。

雾开金堨,冰销石沟。

肃仰鸿化,恭闻盛典。人握悬藜,家藏瑚琏。顾惟朽谢,暮识肤浅。

恩谬爵浮,心惭貌㥏。

虞士不往兮招维旌,鲁有两生兮没齿无名。古道悠兮时事并,疑莫稽兮拔茅征。

贞菊延年兮姑餐以落英。

精卫两翼大,飞向海波去,口衔石子不知数。山高高,海深深,山高海深石自沈。

楼台飘急霰。年芳转头换。窗光分寸资珍遣。宵寒犹苦恋。

宵寒犹苦恋。

桃符罢帖,春幡停剪。甚岁序,惊心变。还将诗祭酬私愿。

清尊聊作健。清尊聊作健。

祸乱方来苦不禁,此生谁料有如今。
四郊云扰旌旗影,诸阃风寒社稷心。
杞国有人忧凛凛,桃源无路入深深。
少陵野老怀忠愤,醉里攒眉强自吟。
一念重来如祖忍,三生尽见有图澄。
虎虽化女心常在,鹰已为鸠眼可憎。

扶桑东极水云昏,溟涨连天入海门。白鹭千群沙际影,青螺数点雪中痕。

石当罗刹声偏走,风折西泠势益奔。徙倚伍胥祠下望,鸱夷信有未招魂。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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