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冠字宗臣,号双溪,东阳(今属浙江)人。绍兴二十四年进士。二十五年,为平江府府学教授,旋除国子录擢左宣议郎、太常博士,寻兼权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桧死,为撰谥议,称桧“光弼圣主,绍开中兴,安宗社与阽危之中,恢太平于板荡之后。道德先天地,勋业冠古今”后数日,以右正言张修等论罢。明年,又被论为秦埙假手驳放科名。孝宗时,许再试,复登乾道五年(1169)进士。绍熙初,知郴州,转朝奉大夫赐金紫致仕,年八十卒。有《双溪集》二十卷,《景物类要诗》十卷,词有《燕喜词》一卷。
破船折棹残蓑笠,石女直钩波上月。方士徒誇铁作金,道人祗要金成铁。
扑帘飞絮一春终,太史归来去又匆。抱菊昔为三径客,盟鸥今作五湖翁。
囊中有句皆成锦,闺里闻名未识公。遥忆花间挥手别,片帆天外挂长风。
未曾折柳倍留连,纵得重来又隔年。远水夕阳青雀舫,新蒲春雨白鸥天。
三千歌管归花县,十二因缘属散仙。安得讲筵为弟子,名山随处执吟鞭。
滔天腥浪如天来,蛮烟瘴雾拨不开。江神无计役风伯,致使蜃气成楼台。
长桥复道千万丈,车盖人马相来往。须臾水天同一色,落日照篷渔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