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高牙将门子,何事老蓬蒿。坦荡从吾好,浮沉任所遭。
行穷五名岳,家住一渔舠。尚觉雄心在,逢人脱宝刀。
图画当年,正桃树、生花时节。有延州高士,酒颜方热。
南浦风光何所似,西畴兴会由来别。恰闻人、洞口忆当年,频频说。
舟过处,涵冰雪。花落尽,同榆荚。叹青芝白鹤,一时都绝。
凡事总随风里絮,披图恍对云间月。幸前贤、手泽有传人,思来切。
破浪长风志不群,丈夫雄武不须文。时穷醉尉犹相厄,粟饭何心到庾君。
天目之山,东驰遥遥,数百里之相糺。五湖三江,汨汨滔滔不尽流,表忠峍屼东海头。
海盐之墟,韩墩之陬,钟奇汇秀无期休。往往异人,生乎其间,富寿康宁多好修。
有如钱氏子薇者,兄弟三二人,笃志好学勇直前。
身以父母为仁贤,兄弟无故父母存。志养善养禄养全,俯仰愧怍无天人。
风日清秋岳降辰,上堂称觞祝大年。琼浆玉液开华筵,锦帐光生五色云。
寿山为之俎,福海为之尊。天吴为之起缕舞,琴川为之遥张弦。
长庚天姥来嘉宾,花开顷刻酒逡巡。交酬箫鼓何喧阗,不知此乐复有何人天。
显亲扬名在立身,天性之乐乐无垠,猗哉乐无垠。
道逢老叟行且泣,背项罹伤血沾腋。全家骨肉散风烟,眼暗肠枯少筋力。
自言生长太平多,州县不到无徵科。老去常促邻里会,醉来还唱古时歌。
粤从东南兵乱起,乡井流离经一纪。不似今年乱较长,九十日来窜荆杞。
赣兵自沮北军强,大船如山攒白樯。水南东岸十馀里,列开七府屯兵场。
七府兵来掳生口,一旗入山万夫走。跳溪越堑剧猿猱,猎草搜林到鸡狗。
最后招安尤可怜,中道要夺何纷然。攘牵牛羊掠囊襆,杀戮老丑俘少年。
我从出山被抄掳,一室俄分两三部。大男山中草缚行,幼女城边马驮去。
孙男呼母妇哭夫,风惊雨散何须臾。分飞忽作异枝鸟,离逝还同别水鱼。
男健胜犊女如玉,全换新衣与装束。湖南转卖得金多,主人无金不能赎。
近闻州尹收遗民,毒疠死者无晡晨。独行三日迷所向,不见当时乡里人。
茫茫荒草江南路,归已无家死无所。山背时时夜捉人,城中又报新招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