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儆(jǐng)(1125~1183)字益恭,原名备,字恭父,休宁(今属安徽)人。与兄吴俯讲学授徒,合称“江东二吴”。高宗绍兴二十七年(1157)进士,调鄞县尉。孝宗乾道二年(1166)知安仁县。淳熙元年(1174),通判邕州。淳熙五年(1178),迁知州兼广南西路安抚都监。以亲老奉祠。淳熙七年(1180),起知泰州,寻复奉祠。淳熙十年(1183)卒,年五十九,谥文肃。张栻称他“忠义果断,缓急可仗。”
昔年踪迹寄江头,雪屋梅村自一邱。醉里却疑身是梦,烂银楼阁看瀛洲。
苦恋京华不肯归,行装须待送穷时。茆船寂寞烟汀月,别后何人更有诗。
过黎阳而遂西兮,烦嘉友之临饯。道踌躇而屡顾兮,忽背驰而不可挽。
幸介弟之勤我兮,守权舆其益坚。人情岂其恶逸兮,虑我脩涂之易倦。
粲高原与平隰兮,冰雪凛其同践。山负石以当径兮,泥飞屐以相溅。
喜招招以卬涉兮,又风涛之交战。几四载之皆乘兮,初不悟其巳远。
亦既降乎庐阜兮,县尹告以舟办。谋不主于云梦兮,果若大江之为限。
分渚陆之异遵兮,弟亦曰予将返。试往阅于千帆兮,前车近其当鉴。
挟忠信以临深兮,犹一觇而色变。爱我者于是而委去兮,吾然后知所恃之惟天。
宁戒惧之遂忘兮,托命于南公之鸡犬。舍亲戚与坟墓兮,初岂以易刍豢。
抑甚珍其所怀兮,每欲弃置而未忍。行四方以经营兮,膂力犹幸其可勉。
荆又用武之国兮,庶几少施乎吾辩。至天性之燥湿兮,盖终身陋巷而不厌。
非将老无闻之为病兮,且安往而不乐其贫贱。独夫人之信此兮,跂予望之而不之见。
秋兰何时其可致兮,聊以报乎足茧。
长江面面接蘋洲,阳鸟偏多水国秋。桂楫兰桡冲不散,枉教回雁说衡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