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佶,生卒年不详。唐代诗人。字幼正、闰州延陵(今江苏省丹阳市)人。历任秘书监、刑部侍郎、谏议大夫、御史中丞,居官严正,所至有声。因疾辞官,卒于故里。封丹阳郡公。天宝六年及进士第。累官谏议大夫,坐善元载贬岭南。刘晏奏起为汴东两税使。晏罢,以佶充诸道盐铁轻货钱物使。迁刑部侍郎,改秘书监,封丹阳郡公,居官谨确,所在有声。
佶天才赡逸,气宇清深,心醉古经,神和《大雅》,诗家老斫(音卓,指技艺精湛、经验丰富)。与刘长卿、窦叔向诸公皆莫逆之爱,晚岁沾风痹之疾,辞宠乐高,不及荣利。
岳渎郁奇气,东南挺大儒。鸿章俪典训,高行重师谟。
言念先文烈,挥毫绍董狐。精忠如可述,公道岂曾孤。
元圭尘起不能污,清白传家作世模。古有治人传治法,由来名宦属名儒。
同舟共济期多士,广厦抡材愧我徒。犹幸磨砻逢哲匠,铅刀一割倘能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