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佶,生卒年不详。唐代诗人。字幼正、闰州延陵(今江苏省丹阳市)人。历任秘书监、刑部侍郎、谏议大夫、御史中丞,居官严正,所至有声。因疾辞官,卒于故里。封丹阳郡公。天宝六年及进士第。累官谏议大夫,坐善元载贬岭南。刘晏奏起为汴东两税使。晏罢,以佶充诸道盐铁轻货钱物使。迁刑部侍郎,改秘书监,封丹阳郡公,居官谨确,所在有声。
佶天才赡逸,气宇清深,心醉古经,神和《大雅》,诗家老斫(音卓,指技艺精湛、经验丰富)。与刘长卿、窦叔向诸公皆莫逆之爱,晚岁沾风痹之疾,辞宠乐高,不及荣利。
惟此酒中趣,难为醒者论。孟嘉乃先得,当筵对桓温。
我生不嗜酒,于此复何言。卫侯有抑戒,耿耿明朝暾。
古人重百拜,多酌矧敢吞。云何后世人,甘为曲蘖昏。
贤哉天随子,恒自我思存。长揖辞醉客,无劳登我门。
石上流水,湔湔其波。发源幽岫,永归长河。瞻彼逝者,负月其偕。
子在川上,惟以增怀。嗟我殷忧,载劳寤寐。遘此百罹,有志不遂。
行年倏忽,长勤是婴。永言没世,悼兹无成。幸遇开泰,沐浴嘉运。
绥带安寝,亦又何愠。古之为仁,自求诸己。虚情遥慕,终于徒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