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之,[公元?年至一一九o年左右]字子澄,江西临江人。生年不详,约卒于宋光宗绍熙元年。受业于兄靖之。甘贫力学,博极书传。绍兴二十七年,(公元一一五七年)举进士第。历知宜黄县。周必大荐于孝宗,得召对,改太常主簿。除通判鄂州,改衡州。光宗即位,起知袁州。适清之疾作,犹贻书执政论国事。初,清之欲应博学宏词科,及见朱熹,尽取所习焚之,慨然有志于义理之学。清之著有曾子内外杂篇、训蒙新书、外书、戒子诵录、庄总录、祭仪、诗令书、续说苑、文集、农书等,并传于世。
札也能轻千乘国,道□无能早□讥。三十年来持戒意,于今四十已知非。
始我南山居,与子共朝夕。服事子尊君,德义蔼夙昔。
焉知二十载,万变如顷刻。渔钓负平生,浩荡随所适。
进惭负官义,退愧寻幽迹。而此山水间,时勤问消息。
夜深款岩扃,萝月在屋翼。清言溢前闻,子学日有力。
世好将未忘,相资庶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