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云林为子章徵士画

荒山白石带古木,个中仍置子云亭。砚坳疑有烟云贮,时见青青落户庭。

黄公望

  黄公望(1269-1354),元代画家。本姓陆,名坚,汉族,江浙行省常熟县人。后过继永嘉府(今浙江温州市)平阳县(今划归苍南县)黄氏为子,居虞山(今宜山)小山,因改姓黄,名公望,字子久,号一峰、大痴道人。擅画山水,师法董源、巨然,兼修李成法,得赵孟頫指授。所作水墨画笔力老到,简淡深厚。又于水墨之上略施淡赭,世称“浅绛山水”。晚年以草籀笔意入画,气韵雄秀苍茫,与吴镇、倪瓒、王蒙合称“元四家”。擅书能诗,撰有《写山水诀》,为山水画创作经验之谈。存世作品有《富春山居图》、《九峰雪霁图》、《丹崖玉树图》《天池石壁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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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卧何须说打乖。小篱过雨翠长街。缃桃定有踏青鞋。
晴日又思花处所,东风绝似柳情怀。人间安得酒如淮。
振衣游紫府,飞盖背青田。虚心恒警露,孤影尚凌烟。
离歌凄妙曲,别操绕繁弦。在阴如可和,清响会闻天。
溪云酝酿社公雨,肯踏寒莎过阿戎。
亦有小诗拈未出,且携瀑布煮春风。

相公公相子。

春池满复宽,晦节耐邀欢。月带虾蟆冷,霜随獬豸寒。
水云低锦席,岸柳拂金盘。日暮舟中散,都人夹道看。

海棠倦倚东风重。梨花共结同心梦。阶下自徘徊。苔侵金缕鞋。

春光深几许。共坐花前语。风动柳毵毵。花酣酒亦酣。

酒楼灯下饭,飞虫争投盘。肥浓久见欺,腹疾惊夜寒。

昧爽起盥漱,朝饥得澄观。五味初无根,屏除岂为难。

泊尔忽见道,萧然罢晨餐。麦糗足自活,扪腹殊闲安。

百邪宁妄侵,有欲真吾患。辟谷虽未能,不贪乃金丹。

南平山月白,仙桂已成丹。云到中秋净,溪当午夜寒。

飞飞乌绕树,齿齿石依滩。极目烟波迥,乡关入望难。

彼名流兮左氏癖,意玄远兮冠今夕。(《赠武平一》)
青春爱谢日迟迟,正是群芳扫迹时。
浓露有情融睡脸,暄风无力困丰肌。
苦将蕊气相牵引,若对华灯不自持。
应似西江明夜火,馆娃宫里醉西施。

秋梦浑如春梦,春情化作秋情。出世何须避世,无名不用逃名。

数歇度烟水,渐非尘俗间。泉声入秋寺,月色遍寒山。
石路几回雪,竹房犹闭关。不知双树客,何处与云闲。

舟稳湖平睡思深,微茫烟月到天津。平生不识秦川路,梦里何由见故人。

青邑南属山呼庄,岁在己亥愆雨旸。我向父老询其故,父老欲言慨以慷。

皆言王家烈女事,或者冤魂招灾异。烈女及笄居空闺,讵料贱仆敢妄觊。

撼泰山易撼女难,陡然白刃加颈寒。骂声不断头几断,尸僵怒气犹涌肝。

父母归来惊欲倒,盗何人兮不见盗。但见女面凛如生,目光炬炯血染缟。

是时凶贼走磨蚁,盘旋终不出数里。欲逃大辟思戕生,眼花觅井井无水。

霹雳一声头上鸣,缧绁喧然疑鬼兵。就鞠惟可输真情,蝇营那许沽冰清。

烈女之死死自甘,休将饥馑为女咎。变不失常大节全,祸即为福芳名久。

假使此女遂夭桃,不过人间一贤妇。操箕帚,事姑舅,悠悠百年老杵臼,姓氏仍不出户牖。

孰如今日树风声,廉顽立懦同电吼,名教纲常资不朽。

嗟乎,烈女乎靖节之菊菊自香,荐绅先生多表扬。

庶其增我桑梓光,庶其降我闾里祥。勿三年作旱,勿六月飞霜。

从来天地之和气,皆人心正气所结。严将军头,嵇侍中血。

张睢阳齿,颜常山舌。春夏蒸为时雨薰风,秋冬凝为甘露瑞雪。

青山北去连吴会,绿水东流到八闽。何必此中分界限,普天率土尽王臣。

凉露滴清响,翛然孤鹤惊。松间梦初断,花下舞还轻。

野迥籁声绝,天高秋气横。此时应独立,一吐望云情。

马蹄明日是君家,千里归来傍节华。
几夜深闺寒寂寂,有人和泪卜灯花。

曲岸浮烟翠筱低,园林深树隐黄鹂。楚人门巷潇湘色,远客归来梅雨溪。

入座杯觞愁里尽,泊船灯火望中迷。应知别后思芳杜,青草湖南日影西。

今朝十二,鼓声动地。
雪水上来,讨甚巴鼻。
直饶天雨四花,争似归堂打睡。

  定王使单襄公聘于宋。遂假道于陈,以聘于楚。火朝觌矣,道茀不可行也。侯不在疆,司空不视涂,泽不陂,川不梁,野有庾积,场功未毕,道无列树,垦田若艺,膳宰不置饩,司里不授馆,国无寄寓,县无旅舍。民将筑台于夏氏。及陈,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南冠以如夏氏,留宾不见。

  单子归,告王曰:“陈侯不有大咎,国必亡。”王曰:“何故?”对曰:“夫辰角见而雨毕,天根见而水涸,本见而草木节解,驷见而陨霜,火见而清风戒寒。故《先王之教》曰:‘雨毕而除道,水涸而成梁,草木节解而备藏,陨霜而冬裘具,清风至而修城郭宫室。’故《夏令》曰:‘九月除道,十月成梁。’其时儆曰:“收而场功,待而畚梮,营室之中,土功其始,火之初见,期于司里。’此先王所以不用财贿,而广施德于天下者也。今陈国火朝觌矣,而道路若塞,野场若弃,泽不陂障,川无舟梁,是废先王之教也。”

  “《周制》有之曰:‘列树以表道,立鄙食以守路,国有郊牧,疆有寓望,薮有圃草,囿有林池,所以御灾也,其余无非谷土,民无悬耜,野无奥草。不夺民时,不蔑民功。有优无匮,有逸无罢。国有班事,县有序民。’今陈国道路不可知,田在草间,功成而不收,民罢于逸乐,是弃先王之法制也。

  “周之《秩官》有之曰:‘敌国宾至,关尹以告,行理以节逆之,候人为导,卿出郊劳,门尹除门,宗祝执祀,司里授馆,司徒具徒,司空视途,司寇诘奸,虞人入材,甸人积薪,火师监燎,水师监濯,膳宰致饔,廪人献饩,司马陈刍,工人展车,百官以物至,宾入如归。是故小大莫不怀爱。其贵国之宾至,则以班加一等,益虔。至于王吏,则皆官正莅事,上卿监之。若王巡守,则君亲监之。’今虽朝也不才,有分族于周,承王命以为过宾于陈,而司事莫至,是蔑先王之官也。

  “《先王之令》有之曰:‘天道赏善而罚淫,故凡我造国,无从非彝,无即慆淫,各守尔典,以承天休。’今陈侯不念胤续之常,弃其伉俪妃嫔,而帅其卿佐以淫于夏氏,不亦渎姓矣乎?陈,我大姬之后也。弃衮冕而南冠以出,不亦简彝乎?是又犯先王之令也。

  “昔先王之教,懋帅其德也,犹恐殒越。若废其教而弃其制,蔑其官而犯其令,将何以守国?居大国之闲,而无此四者,其能久乎?”

  六年,单子如楚。八年,陈侯杀于夏氏。九年,楚子入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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