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江雨中

腊月既望,我徂自藤。云木翳翳,零雨其冥。有山如戟,有石如城。

云餐雨立,仆夫于征。联我兰舟,与子同行。念彼室处,感兹靡宁。

(1466—1560)广东增城人,字元明,号甘泉。少师事陈献章。弘治十八年进士,授编修。历南京国子监祭酒,南京吏、礼,兵三部尚书。在翰林院时与王守仁同时讲学,主张“随处体认天理”,“知行并进”,反对“知先行后”,与阳明之说有所不同。后筑西樵讲舍讲学,学者称甘泉先生。卒谥文简。著有《心性图说》、《格物通》、《甘泉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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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斋草树颇蒙密,竹暗城头不通日。风晴高柳恰飞绵,花尽黄蜂未成蜜。

北窗也复可怜人,乱离十载空伤神。病对青山疑是梦,眼惊新绿已无春。

羁怀有句喑不吐,终日无言闻鸟语。寒窗窈窕不嫌风,晚色溟濛却宜雨。

穿条隔叶止复啼,白粉画眉金作羽。应为山翁久惯听,听久不知心转苦。

庙堂何日议销兵,携手尚堪归乐土。还我花姑溪上椽,卧听春禽啭桃坞。

长芦山下隐龙宫,沥酒船回落照中。
已有龟纹为传卜,不劳乌尾更占风。
北距飞狐信未通,夜来缚到稿街东。
千年妖幼谁家妇,一国蒙茸无是公。
丘首可怜迷故土,帝羓空用起腥风。
长缨俘献埋轮使,未问豺狼问此翁。

渌水西头泗洲寺,经过转眼又三年。老僧熟认直呼姓,笑我清癯只似前。

每有客来看宿处,诗留佛壁作灯传。开轩扫榻还相慰,惭愧维摩世外缘。

携书忆上上江船,撚指官曹欲二年。白傅病多空自叹,老坡仙去却虚传。

人生脩短庸非命,我判浮休不问天。来岁过君定惊笑,尚堪诗酒与周旋。

词语平生故自芜,登高重愧赋成初。诸君此处识老子,右卫向来烦长舆。

波上旌旗飞退鹢,楼前歌管出金鱼。回栏后夜同延月,直下方池可更疏。

天寒日短乌鸦啼,江空野阔黄云低。村南村北人迹断,山后山前玉树迷。

歌楼酒香金帐北,岂知篷底鱼羹饭。一丝天地柳花春,万顷烟波莲叶晚。

风流不数王子猷,清兴不减山阴舟。人间富贵草头露,桐江何处寻羊裘。

还君此画三叹息,如此江湖归未得。洗鱼煮酒卷孤篷,江上云山好晴色。

江雨初晴江涨发,凉风吹水波浪开。日暮津头闻打鼓,越商巴贾卸船来。

华亭江上,烟淡淡草萋萋,浮光万顷。长篙短棹一蓑衣,终日向船头上稳坐,来往故人稀。纶竿收罢,轻抛香饵,个中消息有谁知?

【幺】说破真如妙理,唯恐露玄机。春夏秋冬,披星带月守寒溪。一点残星照水,上下接光辉。素波如练,东流不住,锦鳞不遇又空回。

【尾】谩伤嗟,空劳力,欲说谁明此理?千尺丝纶直下垂,一波动万波相随。唱道难晓幽微,且恁陶陶度浮世。水寒烟冷,小鱼儿难钓,满船空载月明归。
江绕衡门接旅津,鲤鱼风曷水粼粼。
湘醨三盏风吟思,潇碧千竿对老身。
题笔未能行客醉,典琴不用主人贫。
隔江谁掉高名丽,满载鸬鹚捉锦鳞。

明王玄揽与天通,论相超然迈古风。望惬群心临翥凤,情深共语属冥鸿。

最亲东出新迎日,不改商岩旧梦中。官府神仙恒断绝,言诗何地可追从。

雨足溪涨缘,风高花委红。
天清气自佳,独步来山中。
见竹不敢穿,生怕伤箨龙。
露出佳人半面看,晓鬟梳起碧云团。
路傍老尽几春色,犹学丫头不顶冠。
齐己诸人壳已蝉,不传诗印又多年。
水萍粘瓦终无用,风絮沾泥不是禅。
谁识咸酸居味外,要追风雅到删前。
读师句法真家数,拂拂松阴响涧泉。
春来濯酒卮,公子燕园池。
出洞因花久,归程为月迟。
已怜新粉薄,莫信晚风吹。
渌水雕栏里,游丝树树垂。

万事从教计拙,千金难买身閒。船尾都教载酒,船头饱看青山。

山高不受暑,秋到十分凉。
望外去程远,闲中度日长。
寺林投宿鸟,山路自归羊。
物物各有适,羁愁逐异乡。

晓起怯梳妆。涩雨濛烟闭药房。逼忆亲纬天际远,思量。

尝把他乡作故乡。

寸草折春光。针线重拈只自伤。一段离愁谁问取,凄凉。

折得梅花诉断肠。

旭日晨开景,寒烟结彩霞。流文连海峤,散影绕天涯。

落共孤飞鹜,光分数点鸦。长风吹断处,万锦下晴沙。

  秃秃,高密孙齐儿也。齐明法,得嘉州司法。先娶杜氏,留高密。更绐娶周氏,与抵蜀。罢归,周氏恚齐给,告县。齐赀谢得释。授歙州休宁县尉, 与杜氏俱迎之官,再期,得告归。周氏复恚,求绝,齐急曰:“为若出杜氏。” 祝发以誓。周氏可之。

  齐独之休宁,得娼陈氏,又纳之。代受抚州司法,归间周氏,不复见, 使人窃取其所产子,合杜氏、陈氏,载之抚州。明道二年正月,至是月,周氏亦与其弟来,欲入据其署,吏遮以告齐。齐在宝应佛寺受租米,趋归,捽挽置庑下,出伪券曰:“若佣也,何敢尔!”辨于州,不直。周氏诉于江西转运使,不听。久之,以布衣书里姓联诉事,行道上乞食。

  萧贯守饶州,驰告贯。饶州,江东也,不当受诉。贯受不拒,转运使始遣吏祝应言为覆。周氏引产子为据,齐惧子见事得,即送匿旁方政舍。又惧, 则收以归,扼其喉,不死。陈氏从旁引儿足,倒持之,抑其首甕水中,乃死, 秃秃也。召役者邓旺,穿寝后垣下为坎,深四尺,瘗其中,生五岁云。狱上更赦,犹停齐官,徙濠州,八月也。

  庆历三年十月二十二日,司法张彦博改作寝庐,治地得坎中死儿,验问知状者,小吏熊简对如此。又召邓旺诘之,合狱辞,留州者毕是,惟杀秃秃状盖不见。与予言而悲之,遂以棺服敛之,设酒脯奠焉。以钱与浮图人升伦, 买砖为圹,城南五里张氏林下瘗之,治地后十日也。

  呜呼!人固择于禽兽夷狄也。禽兽夷狄于其配合孕养,知不相祸也,相祸则其类绝也久矣。如齐何议焉?买石刻其事,纳之圹中,以慰秃秃,且有警也。事始末,惟杜氏一无忌言。二十九日,南丰曾巩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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