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沈亚之,元和七年以书不中第,返归于吴江。吾悲其行,无钱酒以劳,又感沈之勤请,乃歌一解以送之。
吴兴才人怨春风,桃花满陌千里红。
紫丝竹断骢马小,家住钱塘东复东。
白藤交穿织书笈,短策齐裁如梵夹。
雄光宝矿献春卿,烟底蓦波乘一叶。
春卿拾材白日下,掷置黄金解龙马。
携笈归江重入门,劳劳谁是怜君者。
吾闻壮夫重心骨,古人三走无摧捽。
请君待旦事长鞭,他日还辕及秋律。
楚有养狙以为生者,楚人谓之狙公。旦日,必部分众狙于庭,使老狙率以之山中,求草木之实,赋什一以自奉。或不给,则加鞭箠焉。众狙皆畏苦之,弗敢违也。
一日,有小狙谓众狙曰:“山之果,公所树与?”曰:“否也,天生也。”曰:“非公不得而取与?”曰:“否也,皆得而取也。”曰:“然则吾何假于彼而为之役乎?”言未既,众狙皆寤。
其夕,相与俟狙公之寝,破栅毁柙,取其积,相携而入于林中不复归。狙公卒馁而死。
郁离子曰:“世有以术使民而无道揆者,其如狙公乎!惟其昏而未觉也。一旦有开之,其术穷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