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自谓字无法,天巧绳墨何从施。青霄碧海纵游戏,自中律度精毫釐。
尝托西湖佳丽地,仍记閒情书小诗。前人不见蔡君谟,后人不识柯九思。
人生翰墨细事耳,古今相接良赖之。学士新作苏米斋,欲饱看字?輖饥。
此册神妙尤所秘,云烟阅世怜公痴。今朝我更作公病,敛册向箧重手持。
日午来看到昏黑,兀兀不乐归车驰。学士平生妙临本,试作尝眩真鉴知。
请烦冰雪襟怀手,再写佳人绝妙辞。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月之可爱虽在水,有水无山非备美。人间好月是西湖,湖光即在山光里。
三十年前湖上游,十度月圆湖外起。霜飘忽满六桥中,镜飞直印三潭底。
四山隐映出楼台,百尺虚明见鳣鲔。是时丝竹在湖船,棹入琉璃水际天。
闻歌或泊山边寺,煮茗遥深石上泉。君游与我谁先后,把卷沉思叹良久。
何年高谢罗浮云,会须更买馀杭酒。
好花容易褪,恶草自然生。我亦徙憎爱,无情对有情。
蓟丘墨竹妙天下,海国中州重声价。事往云流五十年,孙子兵曹更潇洒。
昨来相见浑河东,身骑官马行匆匆。从君早怀壮士志,将命绰有前贤风。
当家谱竹精形类,倾轶湖州出清致。缣绢磊落动千古,翰墨晶荧照三世。
自云真迹世已讹,后来作者俱不多。空庭月落见修影,绝壁秋风闻振珂。
我家江南竹林里,与竹同游同卧起。一从北向感飞蓬,却爱横梢写生纸。
划纸落笔生萧骚,秀色娟娟真凤毛。蓟丘风节慎操励,看尔腾踔青云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