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使刘察院因按历归西京拜省

在昔志四海,所遇非一途。
朝以言悟主,夕即被金朱。
于兹亦未几,用直升云衢。
台分东西属,御史从子除。
天马日千里,岂并局促驹。
朔北遏乱萌,褒嘉赐玺书。
乃衣汉使绣,威誉倾国都。
借问世上荣,万国与此殊。
明朝归洛阳,聊且饯高车。
亭堠况非远,春郊无疾驱。
梅尧臣
  梅尧臣(1002~1060)字圣俞,世称宛陵先生,北宋著名现实主义诗人。汉族,宣州宣城(今属安徽)人。宣城古称宛陵,世称宛陵先生。初试不第,以荫补河南主簿。50岁后,于皇祐三年(1051)始得宋仁宗召试,赐同进士出身,为太常博士。以欧阳修荐,为国子监直讲,累迁尚书都官员外郎,故世称“梅直讲”、“梅都官”。曾参与编撰《新唐书》,并为《孙子兵法》作注,所注为孙子十家著(或十一家著)之一。有《宛陵先生集》60卷,有《四部丛刊》影明刊本等。词存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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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来桡客寄禅扉,多话贫居在翠微。黄雀数声催柳变,
清溪一路踏花归。空林野寺经过少,落日深山伴侣稀。
负米到家春未尽,风萝闲扫钓鱼矶。
行旅悲摇落,风波厌别离。客程秋草远,心事故人知。
暮鸟翻江岸,征徒起路岐。自应无定所,还似欲相随。
汉江北泻,下长淮、洗尽胸中今古。楼橹横波征雁远,谁见鱼龙夜舞。鹦鹉洲云,凤凰池月,付与沙头鹭。功名何处,年年惟见春絮。
非不豪似周瑜,壮如黄祖,亦随秋风度。野草闲花无限数,渺在西山南浦。黄鹤楼人,赤乌年事,江汉亭前路。浮萍无据,水天几度朝暮。
龟肉不可食,蟹螯不中卜。
龟以壳自戕,蟹以味见戮。
所养殊毅豹,所亡等忧谷。
一足致患害,内外皆{决冫换右边鸟}毒。
嵇康坐才死,霍禹以势族。
乐哉蟹螯中,贮此老龟肉。

旗亭旧事,记曾经见汝,宝钗楼侧。琼树两行谁最少,第一屏间白晰。

翠滑鸾靴,红香桃绶,绝艺千金直。襄王筵上,缠头众里争掷。

今日白发何戡,青衫司马,仍会秋娘宅。能得几回浑脱舞,清浅蓬莱非昔。

红豆村庄,菊花天气,沦落无人识。枨枨逻逤,不堪听汝重摘。

閒话清游意气浓,随身一剑识孤踪。霞边秋色江村柳,雨后晨光岳寺松。

良友寄书兼茗至,古碑扪字忽云封。归来偃卧城笳夕,犹误僧楼夜半钟。

寺门高敞接层山,殿角低垂瞰碧湾。
凉意自生只树底,尘心先堕翠微间。
风摇朱实僧前落,路绕苍崖鸟外攀。
云榻放参仍假卧,暮天凉月未能还。

细雨欺寒,微风做冷,无端已是残秋。姹紫嫣红,一年好景都休。

宵来只有虫吟草,向西风、数尽绸缪。又凄然,满院桐阴,无限离愁。

一弯清浅银河水,怅双星相隔,欲度无由。吊古伤今,闲愁又上眉头。

无心去玩楼头月,纵凭高、不见归舟。到黄昏,听尽征鸿,数尽更筹。

落日西风弄晚晴,东篱曲曲灿金英。
先生茅舍终年淡,惟有寒芳不世情。

萧萧江上一帆轻,风急迎流白浪惊。晓日暖开芦苇岸,悲笳寒彻石羊城。

百年事业青山在,万古危途游子情。遥忆铁桥归未得,雪梅当路为谁横。

凤帏晓起鬓{上髟下龙}松,枕肉初生酒晕红。
一把柳丝挪在手,沉吟无语对春风。

望望灵洲景,迢迢过石门。壮怀观上国,离思忆家园。

鸟语前山树,人烟远岸村。扁舟追李郭,佳句落芳尊。

碧落远澄澄,青山路可升。身轻疑易蹋,步独觉难凭。
逦迤排将近,回翔势渐登。上宁愁屈曲,高更喜超腾。
江树遥分蔼,山岚宛若凝。赤城容许到,敢惮百千层。

船来船来船莫回,明日大兵络绎来。大船千计小船百,汝不载兵官汝责。

吏胥藉兵横索钱,大船小船愁不言。商贾裹足行客远,但恐捉船去难返。

大船额足小船留,腰缠已满凭归休。小船归休下流走,逃命浑如丧家狗。

大船峨峨行载兵,沿途需索倍取盈。行船一万坐者半,船值日向县官算。

县官供给稍不时,健儿一怒鞭梢笞。

林开沄鹊绿烟销,月挂珊瑚树影高。
阆苑风清仙曲妙,西王连日进蟠桃。
大悲许多手眼,如人夜摸枕子。
偏身通身起来,尽受奴驱婢使。
君不见认著牛迹里,失却大海水。
转变未得时,依前有依倚。
归去来,归去来,
拍天洪浪如浮埃。

古战场边数箭瘢,西风老马忆桑乾。而今衰草斜阳里,只作牛羊一例看。

岩里空寒玉有声,亭前渊静镜生明。
从他流入香尘去,不碍源头彻底清。

睡足闻新鸟,幽怀杖可同。樵归花气外,僧语水声中。

时与藉草坐,复向前山空。披书候岩石,翻阅赖松风。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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