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亭旧事,记曾经见汝,宝钗楼侧。琼树两行谁最少,第一屏间白晰。
翠滑鸾靴,红香桃绶,绝艺千金直。襄王筵上,缠头众里争掷。
今日白发何戡,青衫司马,仍会秋娘宅。能得几回浑脱舞,清浅蓬莱非昔。
红豆村庄,菊花天气,沦落无人识。枨枨逻逤,不堪听汝重摘。
细雨欺寒,微风做冷,无端已是残秋。姹紫嫣红,一年好景都休。
宵来只有虫吟草,向西风、数尽绸缪。又凄然,满院桐阴,无限离愁。
一弯清浅银河水,怅双星相隔,欲度无由。吊古伤今,闲愁又上眉头。
无心去玩楼头月,纵凭高、不见归舟。到黄昏,听尽征鸿,数尽更筹。
船来船来船莫回,明日大兵络绎来。大船千计小船百,汝不载兵官汝责。
吏胥藉兵横索钱,大船小船愁不言。商贾裹足行客远,但恐捉船去难返。
大船额足小船留,腰缠已满凭归休。小船归休下流走,逃命浑如丧家狗。
大船峨峨行载兵,沿途需索倍取盈。行船一万坐者半,船值日向县官算。
县官供给稍不时,健儿一怒鞭梢笞。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