捧剑仆,咸阳郭氏之仆也。虽在奴隶,尝以望水眺云为事。遭鞭箠,终不改。后窜去。其诗用语极为清新,情真意切。

明江西临川人。揭傒斯后裔。洪武初以明经荐举入京,任清河县主簿,迁知县事。有惠政,民怀其德。后辞职归,以教授为生。尝被召定《书传会选》,并数承帝顾问。有《清河集》。
(1304—1373)元龙兴富州人,字伯防。揭傒斯子。少苦学,年十八,尽通六经大义。以荫补秘书郎,迁国史院编修官,转太常博士。历官佥江西湖东道肃政廉访司事。守建宁,拒陈友谅复延平等三州。改江西行省郎中,未赴。转至山东,升秘书少监。赴洛,授刑部侍郎,不就。元亡,南还。
敖兴南,字蓼汀,印江人。贡生,官贵筑训导。有《蓼汀诗集》。
敖巘,字山来,无锡人。诸生,以子汾清江知县赠如其官,著有《半臞轩草》。
摩净,震泽人,任氏女。有《桐里诗草》。
敖英,字子发,号东谷。幼罹诬讼,遨游江湖间。苦志积学,淹贯百家。正德庚辰(1520年)中会试,辛已(1521年)授南工部主事,迁礼部郎中,督学陜西、河南。历任藩臬有声,以四川右布政致仕。自为督学,力抗师道,所至直行己志,人不敢干以私。兴邹守益、罗洪先友善,讲学相资,奖掖后进。著《绿雪亭》、《心远堂诗文》等集,名《东谷十书》。径学传播,称为名贤。
字器之,号臞翁,一号臞庵,自称“东塘人”。淳熙七年(1180年)乡荐第一,客居昆山。在太学,曾写诗送朱熹,又作诗悼赵汝愚,忤韩侂胄。庆元五年(1199年)进士。历任海门县主簿,漳州府学教授、广东转运司主管文字。因临安书商陈起刊刻《江湖集》受株连贬官。官至温陵通判。宝庆三年(1227年)卒。著有《臞翁诗集》2卷,收入《南宋群贤小集》。《江湖集》、《江湖后集》可见其佚诗。
(1728—1796后)清宗室,字子明,号懋斋。阿济格后裔。官宗学总管。与弟敦诚均有诗名。与曹雪芹为知交。所著《懋斋诗钞》。为《红楼梦》重要研究资料。
文上杰,字冠南,善化人。乾隆癸酉举人。官会同教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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