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毓昌

(?—1809)清山东即墨人,字皋言。嘉庆十三年进士,以知县发江苏。奉总督命勘山阳县赈事,亲行乡曲,钩稽户口,得知县王伸汉冒赈状。具清册将上报。知县以重金贿其仆药杀之。卒年三十余。事白。罪犯各论如律。
李毓昌的诗文>>
李毓昌的名句>>
© Copyright 2021-2024 www.ayiya.cn 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1021491号-1邮件:fengxin1357@163.com
进入小程序
领美团红包